省农机局 省安监局关于公布2015年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的通知
皖农机管〔2015〕156号
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农机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按照农业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十二五”创建“平安农机”活动方案〉的通知》(农机发〔2011〕3号)要求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十二五”期间,全省各地积极开展了“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提高了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营造了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促进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按照“平安农机”示范县考评标准,经过县级自评申报、市级审核推荐和省级复评公示等程序,确定 砀山县、黄山市黄山区 为2015年全省“平安农机”示范县,现予公布。
各示范县要再接再厉,进一步规范农机安全管理,继续提升农机安全监理公共服务能力,完善农机安全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安全发展。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0月12日
抄送: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办公厅、农机化管理司,
省安委会办公室,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