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及优秀项目的通报
皖农机计财〔2016〕47号
各市、县(市、区)农机局:
根据《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5〕177号)精神,省局组织开展了2015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依据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形成《2015年度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1),并评选出20个农机化产业发展优秀项目(见附件2),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充分发挥优秀项目的典型引导作用,把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提升到更高水平;各级农机部门要更加重视项目建设,汲取优秀项目的经验和做法,并将本次绩效评价的结果纳入本地区整体工作考核和下年度农机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安排因素,进一步推动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规范化运行和精细化管理。
附件:1.2015年度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2015年度农机化产业发展优秀项目名单
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3月17日
附件1:
2015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安徽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5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的通知》(皖农机计财〔2015〕 177号),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2015年,我省共落实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320万元。重点支持农机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含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油菜生产机械化、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山区特色机械化)、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建设、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等方向。
根据实施情况统计,2015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由80个市、县实施,累计完成项目数量138个,其中农机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46个(包含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12个,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项目4个,山区特色农机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项目10个,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项目20个)、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26个、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13个、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建设11个、农机化示范县9个、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33个。
通过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快了先进适用新机具新技术研发、试验和示范,促进了土壤深松、水稻机插秧、机械化种植、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还田等关键环节机械化技术的普及应用,提升了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提高了农机部门的服务能力。
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2015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方案要求,整个绩效评价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开展,一是项目实施单位自评(1月5日前);二是市级农机部门审核(1月10日前);三是省级农机部门检查(1月底前)。
在省级检查阶段,我局成立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考评组,根据分片负责、协同配合的原则,分设4个小组,按照各自的区域划分,对全省16个市及2个省直管县进行实地考察。考核组通过实地检查和资料审查的方式,认真检查项目落实情况,对市级绩效评价报告、评价表及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进行综合评判,并对照绩效评价表进行评分。
(二)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绩效评分结果,项目平均总得分为80.2分,考核等次为良好。其中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79.5分,考核等次为合格、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78.5分,考核等次为合格、平安农机示范创建87.4分,考核等次为良好、农机化示范县创建83.5分,考核等次为良好、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72.1分,考核等次为合格、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81.2分,考核等次为良好。
三、各子项目具体执行情况
(一)农机化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项目
各项目实施单位主要以农机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载体,通过项目实施建设各类机械化示范基地8万多亩、辐射带动机械化作业面积达到90多万亩;各示范区召开关键生产环节作业演示现场会和机械化技术培训班220场次,印发宣传培训资料4万多份,培训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社员、农机手14000多人。通过项目实施,全省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得到了有力推广,项目所在地区农机化水平得到较大提高,促进当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有利于农业的可持续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显著。
2015年全省水稻机械化种植面积达到1425万亩,机械化种植率达到42.8%,同比提高4.2个百分点;机收玉米1394万亩,机收率75.1% ,同比提高8.1个百分点;机收油菜291万亩,机收率39.8% ,同比提高10.5个百分点;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面积6085万亩,还田率达46.8%。
(二)农机化安全生产示范(平安农机示范创建)项目
省级财政安排每县区专项项目资金15-20万元,共计213万元。地方配套投入资金43万元。截至目前,各县区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所有资金中,农机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支出103.7万元,占40.5%;平安农机创建和制作安全标识、标牌支出77.55万元,占30.3%;购置农机安全检验、无纸化考试和事故勘察设备等64.4万元,占25.2%;开展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支出1.35万元,占0.5%;用于农机安全执法检查4万元,占1.6%。
通过农机化安全生产示范项目实施,进一步促进了“平安农机”示范创建深入开展。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各项目县新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23个,示范村47个,示范户790个,示范合作社4个;普及了农机手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各项目县加强农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普及率基本都达到85%以上;提高了农机“三率”水平。认真做好农机挂牌、年检、驾驶员考试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对上道路行驶的拖拉机和收割机加强田检路查,项目县农机“三率”水平大多能达到90%以上;控制了农机安全事故的发生。2015年各县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均在3.0以下,无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三)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示范建设
2015年共投入资金503万元,其中省级专项资金444.5万元,各县区配套或自筹资金58.5万元。截至目前,大多县区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不完全统计,所有资金中,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支出237.1万元,占47.1%;农机信息化网络建设支出70.1万元,占13.9%;扶持农机合作社发展(机库棚建设、生产维修及办公培训设备购置)支出44万元,占8.7%;开展帮扶联系、教育培训、经验交流等支出32.8万元,占6.5%。
通过项目实施,以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和农机信息化建设为重点,用2~3年时间,建成覆盖全省主要农业市、县(区)的,集农机生产指挥调度、农机应急管理、远程视频会议三位一体的指挥调度系统,全面建成视频会议系统,提高农机系统的信息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四)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2015年在全省范围共实施33个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大部分市、县用于购置网络终端设备,农机购置补贴一站式服务大厅电子宣传屏幕,建立完善县级农机化网络,建成覆盖全省主要农业市、县(区)的,集农机生产指挥调度、农机应急管理、远程视频会议三位一体的指挥调度系统,全面建成视频会议系统(含大屏幕、会议音响和摄像头)。也有少数市、县用于推进农机化技术推广体系和教育培训体系建设,添置专项技术培训、教学模型等设施设备。
通过项目实施,全省农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推动了农业机械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协同发展。
(五)农机化示范县创建项目
农机化示范县建设项目总投资235万元,在全省9个县区实施。其中太和县项目资金35万元,泗县等其他8个县区项目资金各25万元。通过示范县建设巩固小麦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推动水稻栽植机械化水平达到60%以上、玉米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0%以上和油菜综合机械化水平达50%以上;在示范县建设过程中全面示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土壤深松、旋耕施肥播种镇压复式作业;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完善机库棚、农机维修车间和信息网络平台等。
通过省局实地检查发现,各地严格按照上报的实施方案开展示范县建设,县域内农机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大中型拖拉机占拖拉机保有量的比例稳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土壤深松、水稻机械化种植技术全面推广,实现了示范带动、辐射推广的社会效益和农民增收、农业增产的经济效益。在示范县创建项目的推动下,项目区农机总动力大幅提升,农机化水平迅速提高,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升3个百分点以上,达到85.4%,高出全省15个百分点;农机装备结构进一步优化。为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为现代农业崛起提供了强大的装备技术支撑。
(六)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项目
在项目立项上各地农机部门都能结合当地实际和农机化工作重点及薄弱环节,进行项目及资金分配。严格按照指南要求,会同财政部门组织项目评审论证,并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实施方案。
大部分县(市、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项目资金的使用符合财务管理相关规定;项目资金严格执行同级财政相关审批程序;项目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投资构成”所列内容,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用途;项目资金无挤占、挪用、截留、虚列支出等现象发生。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个别单位为了应付检查,存在一张发票被纳入多个项目中予以报销的现象,且票据时间与项目报批时限不符,通话费、燃油费占项目经费的比重过大,应引起高度重视。
各县(市、区)通过设施农业项目的实施,设施装备数量快速增长、设施结构优化升级明显。通过政策扶持、舆论宣传、教育培训,设施农业新装备新技术推广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示范区和样板区,更好地发挥了引领、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有力的促进了设施农业装备和技术的发展。
四、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推动,注重合作。各地均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并成立项目领导或督查小组,合理、规范地分配和使用项目资金。部门之间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共同推动农机化技术快速发展。
(二)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项目实施单位通过现场会、座谈会、培训班等形式,利用宣传单、电子屏幕等宣传媒介,全方位、多渠道地做好宣传工作,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公开。
(三)严格管理,突出成效。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规模虽然较小,各地坚持集中有效力量攻克亟需解决的难题,从最薄弱最待改进的环节入手,通过技术培训、示范推广等措施,提高农机化技术水平,充分发挥项目资金效益。
(四)以点带面,效益明显。各项目实施单位在按照省级项目管理要求使用省财政资金的基础上,还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配套资金共同完成项目内容,凸显了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杠杆效应。
五、存在问题和建议
(一)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不足。由于农机部门项目实施较少,缺少长期有效地培训,对项目建设和管理经验不足。主要体现在项目方案编制同具体实施相脱节,对项目运转、发挥效益的考虑不足;在实施过程中虽然按照方案逐步实施,但是缺乏存档记录,档案管理不重视,在检查过程中不能提供完整的材料。
建议应加强项目管理培训,强化项目编制能力和材料收集整理归档能力,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二)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报告不规范。个别项目单位材料内容简单,资金使用情况不明确,未按照绩效评价内容提供全面完整的材料。个别单位为应付考核,提供不实材料。
建议在今后开展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时,对项目县撰写自评报告提出严格具体的要求,并将项目自评材料质量列入评价内容。
(三)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部分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或者未覆盖项目管理的操作环节,从财务角度对项目支出调整、资金列支合规性的把关还不够。少数县财政将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县农机局,由县农机局统一把关实施,项目资金缺乏有效监管。
建议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在项目建设和管理中的参与度,实时把握资金使用流向与进度。
附件2:
2015年度农机化产业发展优秀项目名单
一、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宿州市农机局
埇桥区农机局
太湖县农机局
肥东县农机局
桐城市农机局
泗县农机局
和县农机局
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颍泉区农机局
贵池区农机局
灵璧县农机局
三、平安农机示范创建项目
太湖县农机局
桐城市农机局
利辛县农机局
肥东县农机局
四、农机化示范县创建项目
埇桥区农机局
五、设施农业装备与技术示范项目
当涂县农机局
六、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
埇桥区农机局
合肥市农机局
濉溪县农机局
凤台县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