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召开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实施工作会议
26.02.2016 03:08
本文来源: 农业机械化信息
会议座谈交流了2015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实施经验,传达学习了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6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和有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2016年项目实施工作。
会上,纪检组长朱晓明从党风廉政建设角度,对各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集体研究决策,强化制度建设,压缩寻租空间,做到公开透明,确保干部安全、资金安全。
方家平在会议总结讲话时指出,实施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是加快我市农机化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服务水平、安全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今年我市获得农机化产业项目资金225万元,在各地自主申报的基础上,市农机局结合农机化发展实际,采取因素分配法,并征得市财政部门同意,重点支持了秸秆还田、农机化安全示范、农机专业合作社“互联网+”平台、农机公共服务能力等项目建设,力争抓一片、成一片、带动一片。
方家平要求,一是要吃透政策。各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学习农机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农委财政项目资金“四制”及安徽省2016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指南等有关文件精神,全面、系统、科学地掌握项目实施要求。二是要按时报备。要开展项目前期调研,就项目实施内容、地点、效果进行科学谋划和预测;要成立专家组,仔细编写“农业财政资金项目备案标准文本”并组织评审论证,按时完成报备任务。三是要加强沟通。各项目实施单位要勤于和市农机局业务科室进行沟通,高效率推进项目实施;要主动和同级财政部门沟通、积极协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要加强与项目所在地乡镇、村委会的沟通,形成项目实施合力。四是要规范实施。要加强对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的监管,对于可能存在的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应对措施;要依法依规,规范实施,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要注重绩效,突出效果,确保2016年农机化产业发展项目取得新成效。(王跃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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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2.2016 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