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农委立足职能推进少数民族群众共同发展

22.07.2016  23:07

近年来,宣城市农委立足职能积极支持宣州区沈村镇胡村回族村和宁国市云梯畲族乡特色经济发展。

 

一是指导宣州区沈村镇胡村回族村的程云龙种植白茶250亩,注册成立云龙茶叶种植家庭农场。2015年农场产值49.8万元,实现利润13.8万元。2015年被评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是扶持云梯畲族乡毛坦村的曹东林牵头组建宁国市双江畲乡石笋专业合作社,注册了“双江源”商标。2015年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市农委农机部门先后开展了农机下乡补贴、农机培训工作帮助宁国市云梯畲族乡组建成超农机专业合作社, 2014年合作社实现收入8万元。

 

三是帮助少数民族群众共同发展。对千秋畲族风情园奖励产业化补助资金5万元。截至2015年底,已扶持培育民族地区注册家庭农场18个,其中县级示范农场5个;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8家,其中县级示范社2家;培育专业大户32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