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协 安徽省农委印发《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及省直管县科协、农委(农业局):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 农业部印发〈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4〕102号)精神,充分发挥我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农技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提高农业技术到位率,省科协、省农委联合制定了《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科学技术协会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2015年4月20日
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随着现代农业的不断发展,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不断创新,各类经营主体对农业科技服务的需求呈现专业化、个性化、多元化特征,传统单一的农技推广服务手段、模式和机制已不再适应当前需要。因此,大力发展农技推广社会化服务,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科技需求,提高农业技术到位率,是各级各类农技推广服务机构面对的紧迫任务。
农村专业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农技协)是在科协领导下,由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户及相关农业科研人员、技术推广人员自愿组成,以科技为纽带,自愿结合、自主经营、民主管理的社会组织,是一支重要的农技社会化推广服务队伍。近年来,我省农技协在“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引领下,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全省已建立基层农技协3900多个,省、市、县农技协联合会92个。农技协参与基层农技推广服务工作是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转化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国科协 农业部印发〈关于支持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的意见〉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4〕102号)精神,充分发挥农技协在农技社会化服务中的作用,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各级农业部门和科协要高度重视农技协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工作,将农技协纳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和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范畴,及时开展农业技术推广应用经验总结工作,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事业发展。要积极推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当地农技协的有效对接,建立分工明确、各有侧重、联合协作的农技推广机制。乡镇农技推广机构、乡镇科协(科普协会)要加强对农技协的指导和服务。
二、各级农业部门要充分利用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创新团队科技资源优势,探索创新团队与农技协在成果信息获取、科研基地建设、专家指导服务、现场技术培训等方面合作机制,提升农技协的科技应用率和人才队伍水平,促进农技协健康可持续发展。要探索创新社会化农技推广方式方法,采取订购服务、定向委托、公开招标等方式,优先支持农技协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
三、各级农业部门要将促进农技协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作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的重要抓手,在示范基地建设、科技示范户认定、技术人员培训、信息化服务手段改善以及主导品种、主推技术遴选发布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与政策倾斜。要通过强农惠农项目、补贴及公益性农技推广服务等措施,提升农技协的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水平。
四、各级科协要加强科普惠农服务平台建设,组织实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要重点向主动对接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积极承接农技社会化服务,广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农技协倾斜;要继续推进农技协科普惠农服务站建设,健全服务站工作制度和发展机制,强化硬件建设,改善办公环境;要加大支持农技协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模式推广力度,推进农业技术普及应用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
五、各级科协要加强农技协建设,促进协会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发展,提升协会开展或承接农技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加大表彰奖补力度。继续开展示范农技协命名工作,对在农技社会化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农技协给予倾斜,并纳入到科普惠农项目储备库,优先给予支持。
六、各地农技协要充分利用协会专家资源、技术资源等智力优势,主动与当地农业部门沟通协调,承接社会化农技推广服务工作。各级农技协联合会要突出联合会的职能作用,加强资源整合、建立信息平台、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会员素质,为农技协开展农技社会化服务营造良好环境。
七、各级农口学会、协会要充分利用人才、成果优势,强化农业科技专家库和农业科技成果资源数据库建设,积极为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协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撑。要以现代农业和当地主导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支持农技协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的评选、表彰、宣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