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明波副主任率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执法检查

22.08.2018  21:51

     

      8月16日至2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明波率执法检查组赴安庆市及太湖县、六安市及舒城县,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副秘书长郭再忠,省人大常委会委员陈红枫和所在市部分省人大代表参加检查。省农委、省环保厅有关负责同志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市县政府关于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实地查看了农产品生产企业、种养殖基地、农产品检测机构、农产品批发市场等13家企业和单位,重点检查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监管体制机制建立、标准体系建设、产地管理等情况,并与市县农业、财政、环保、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负责同志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负责人进行座谈交流,认真听取对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刘明波副主任对两市认真贯彻法律法规、健全监管体系、注重源头管控等方面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全面提升执法水平,切实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责任落实到位;要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努力提升全社会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 “舌尖上的安全”。
 
 

信息来源: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