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运送鲜活农产品的“五小车辆” 须按时守规出行

06.11.2014  10:39

  日前,市民朱先生致电“党报热线”,反映其在市中心菜市场卖粮油,平时开电动三轮车送粮油到居民家中,现在交警部门加大对“五小车辆”的整治,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随即将朱先生反映的问题联系了交警部门。市交警支队秩序科负责人表示,自10月23日起,交警部门加强市区“五小”车辆的管理。禁止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三轮车、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非市区籍摩托车在市区峨山路以北、沿长江路以东、齐落山路—九华北路—万春路以南、徽州路—北京东路—中江大道以西(不含上述路段)为环线以内的区域道路上通行。违规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将依法处罚。

  对管理车辆中涉及运送鲜活农产品及民生需求的车辆,要求于上午7时前进入示范区内,于上午9时至11时驶离示范区。同时,为补充社会民生相关运输需求,对荷载1吨以下小型货车不限行。

  交警表示,对“五小车辆”的管理是优化通行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有效举措。其间,对涉及民生的通行需求,可以按规定的时间出行或选择其它适宜的交通工具代替“五小车辆”出行。(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