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户口区分 引导农民向城市转移

12.09.2016  12:38

记者从芜湖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获悉,今年年初,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创新和规范人口管理,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积极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 生活 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

为适应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相关经济社会领域改革,合理引导农业人口有序向城镇转移,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我市制定了此政策。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

本次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基本市情,充分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科学合理设定户口迁移条件,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城乡居民自主定居意愿,依法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不得采取强迫做法办理落户;坚持规范有序,优先解决存量,有序引导增量,合理引导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的预期和选择;坚持统筹配套,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扩大 教育 、就业、医疗、养老、住房保障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

进一步放宽户口迁移政策

据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陶启发介绍,此次户籍制度改革,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放开县域城镇的落户限制。在县域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是进一步放开城市落户限制。在城区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是继续落实人才落户政策。在我市就业的人员,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以及具有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为其他紧缺人才的,准予其本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在就业地落户。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等凡自愿在我市工作的,可以先入户、后就业。

四是妥善解决户口管理中的重点问题。对我市无户口人员的落户问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对符合落户条件的,可在我市实际居住地申请落户。

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区分

据陶启发介绍,我市在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同时,创新和规范人口管理,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

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健全和完善居住证制度;建立健全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同时扎实做好户口管理基础工作。

我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不再标注户口性质,不再出具关于户口性质的证明。自2015年7月1日起,市公安局户籍管理系统中原来登记的信息统一完成转换,并在新增户口登记时不再标注户口性质,派出所向公民核发《居民户口簿》时,不再出现原“二元化”户口登记管理时的户口性质表述,“户别”栏一律填写“居民家庭户”或“居民集体户”。对居民手中现有的《居民户口簿》不要求统一更换,但群众主动申请更换的,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户口管理工作逐步予以免费更换。公安户籍管理系统将原户口登记性质保留至2020年底,以方便政府其他部门在工作中了解原来的户籍情况。

我市将以居住证为载体,健全和完善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劳动就业、基本公共教育、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服务、证照办理服务等权利;以连续居住年限和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为条件,逐步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中等职业教育资助、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等权利,同时结合随迁子女在当地连续就学年限等情况,逐步享有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保障进城人员合法权益

农业转移人员进城了,其在农村和城市里的权益如何保障呢?据悉,我市在农村将完善产权制度,在城市将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确保进城人员的合法权益。

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应根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

为确保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随迁子女,在教育、技能培训、就业、养老、医保、低保、保障房等方面享有相应权利,我市将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各级政府承担农业转移人口在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性住房以及市政设施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成本投入。企业严格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积极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并增加培训投入,依法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提供多种形式的住房保障。农民工承担参加城镇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就业培训成本中的个人支出部分。

记者 马正超 实习生 陈雪莉

原标题:芜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引导农民向城镇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