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全面启动[第316期司法连线]

26.03.2015  19:32

池州讯 日前,池州市司法局与池州军分区政治部共同出台《关于开展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池州市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该《意见》进一步扩大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军人军属实行免予和放宽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对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军队中的文职人员、非现役公勤人员、在编职工和由部队管理的离退休人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免予经济困难条件审查;对其他军人军属经济困难标准放宽至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3倍。

同时,市县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将在军分区、县区人武部、驻池武警、消防等团级建制单位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驻池部队(武警、消防)团以下单位设立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联系点,方便军人军属咨询申请,并提供代拟法律文书等帮助,畅通渠道,实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申请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原则,为军人军属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

此项工作的开展,有利于维护部队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强化官兵依法办事观念,让军人安心,军属放心,让军民鱼水情更浓。(章志来)

稿件来源:2015年3月26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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