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法官冒酷暑为八旬老党员送去执行款

04.08.2015  19:01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7月30日上午,凤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倪红军一行,冒着炎炎酷暑,来到淮南市毛集实验区焦岗镇塘沿社区为87岁的老党员贺某送去7050元执行款。

  87岁的贺某是一位老党员,也是村里的老干部。贺某鳏寡独居,是村里的五保老人。为赚取一些生活费,贺某为刘某看护工地,刘某每天支付贺某20元工资。后刘某病故,刘某妻子朱某支付了贺某部分工资后,下余7000元拒不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凤台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数次前往朱某住处查找朱某,特别是6月25日,倪红军一行冒暴雨前往朱某家中,均未能找到朱某。7月28日中午,倪红军一行冒着烈日来到朱某家中,将正在家中吃午饭的朱某捉个正着。经劝说,朱某仍不愿履行执行义务,凤台法院依法决定对朱某拘留15日。7月29日,朱某缴纳了7000元执行款及50元案件受理费用,该院依法解除了对朱某的拘留。7月30日上午,倪法官一行立即将7050元执行款送到贺某的手中。

  拿到执行款的贺某十分激动,连连向倪法官表示感谢。贺某告诉倪法官,曾有人怂恿贺某背着被子住在凤台法院,以迫使法院为其解决执行问题。对此,贺某果断拒绝了。贺某表示,自己是个老党员,又在村里干过多年的干部,不会做抹黑国家的事情。再说了,你们法院为我的事情费了不少心思,跑了很多趟,今天又亲自把钱给我送来,我非常感谢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