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再次下拨救灾资金1.8亿元

05.08.2016  11:06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夏薇)为进一步支持受灾地区做好灾害救助工作,近日,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再次下拨救灾资金1.8亿元,主要用受灾群众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及“三无对象”过渡期生活安排。

  省财政厅、民政厅拨款通知要求,受灾地区各级财政、民政部门要加大资金资源整合力度,将补助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农房保险、地质灾害治理、易地搬迁、美丽乡村建设等资金统筹用于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充分发挥政策叠加效益。

  受灾地区财政、民政部门要督促所属县(市、区)财政、民政部门,县级财政、民政部门要督促乡镇,层层压实责任,构建起救灾资金筹措安排、分配拨付、监督检查责任体系,严格认定程序,规范资金发放,确保救灾资金真正用于受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