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家住休宁县海阳镇横江社区女人街的潘颖女士急匆匆来到县档案馆想调阅婚姻档案,提取夫妇双方的离婚协议书原始凭证为领取政府计生补助金提供依据。
据了解,潘颖夫妇系再婚家庭。潘颖,1972年出生,1994年结婚,育有一女,2000年粮贸公司下岗,2004年5月因夫妻双方性格不和离婚,2009年5月与祝建军结婚组成再婚家庭。丈夫祝建军也是县电影院下岗职工,2006年离婚,与前妻育有一子。潘颖与祝建军再婚后一直未生育,按照有关规定可享受政府计生补助。他们到休宁县海阳镇横江社区办理相关手续时,工作人员告知夫妻双方必须出示各自的离婚协议方可领取计生补助金1000元。
档案馆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迅速就从婚姻数据库中将他们二人的离婚协议调取出来,打印盖章出具证明给她,潘颖拿着证明材料高兴地说:“没想到你们的效率这么快,几分钟就拿到了证明材料,社区告诉我拿离婚协议才能领补助金,我都想放弃了。我店里生意很忙,怕调阅档案耽误很长时间,没想到电脑查阅这么快,太方便了,真是谢谢你们!”(胡国云)
(休宁县档案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