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内实现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新安晚报]
核心提示: 安徽省司法厅从今年起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在三年内实现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建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省司法厅厅长洪禹候看来,此次四中全会为包括安徽在内的各地正在积极探索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践指明了方向、树立了信心。
法律服务将一站式办理
据悉,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是指涵盖市级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县(市、区)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和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过去由于我省法律服务职能较为分散,缺少统一平台,老百姓寻求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或打官司往往要跑多个办事机构,耗时耗力,诉求难以及时有效得到解决。
安徽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成后,将把法制宣传、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职能整合到一个实体平台,实现“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
也就是说,以后老百姓需要“一条龙”的法律服务将更方便和快捷,少花时间少跑腿,矛盾纠纷将得到预防和解决,自身合法权益能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得到有效维护。
把法律服务站建到身边
洪禹候告诉新安晚报、安徽网记者,安徽省司法厅从今年起全面启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在三年内实现法律服务中心站室覆盖城乡,建成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记者了解到,今年6月安徽省司法厅召开动员会,截至9月底,全省4个市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正积极筹建中,已建立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52个、乡镇(街道)司法行政服务站1023个,建立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7569个。
“为切实推进这项工作,安徽省司法厅制定了时间表,计划用三年时间建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和信息网络平台。”洪禹候说,具体分三个时间段,2014年年底前,全省50%的县(市、区)建立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所有乡镇(街道)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2015年,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建立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50%的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2016年,所有的村(社区)建立司法行政工作室,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彭继友 本报记者钟虹
稿件来源:2014年10月30日新安晚报 安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