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养老设施将分四级建设 多方面注重人性化服务

25.12.2015  11:54

据权威统计,截至2014年底,我省常住人口中,老年人口(60周岁以上)为1030.9万人,占总人口的16.9%,老龄化有进一步加剧的趋势。

现状  养老服务设施无法满足需求

安徽省住建厅相关人士表示,现在有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和机构养老等多种养老模式,我省目前以居家养老为主。相对于前两种,机构养老(如入住养老院或老年医护院)让老人集中供养、居住,日常 生活 有人料理,也可缓解子女负担,是非常值得提倡的一种养老方式。该人士称,今后我省各地要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镇总体规划。

做法  养老设施分四级建设

养老服务设施有两类,一类是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如养老院、老年养护院;另一类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如:托老所、老年服务中心和老年活动中心。根据导则,未来我省养老服务设施将分四级,分别为城市级、居住区级、小区级和组团级。

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全省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不少于45张。符合标准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的乡镇和8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

亮点  更注重细节和人性化

本次制定的导则一大亮点是对今后各地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进行了细化,在场地建设、道路停车、设备安全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全方位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如规定今后养老服务设施建筑的日照标准应不低于冬至日2小时,这个标准高于普通住宅。

另外,当养老服务设施建筑设有集中供暖系统时,公用沐浴间、老年人专用浴室需设置供暖设施。

晨报首席记者  方佳伟  通讯员  李家冬

城市级

针对城市层面来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人口规模一般大于10万人

◎原则上至少配置1个老年养护院,提供室外活场地

供老年人观赏的水面不宜太深,深度超过0.6米时应设防护措施;建筑的日照标准应该不低于冬至日2小时……12月24日,省住建厅正式发布我省首部《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导则》(征求意见稿),今后我省各地将为老年人量身打造养老院、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设施。

居住区级

面向街道、乡镇来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人口规模3万-5万人

◎每个街道和乡镇应至少设置1所养老院

◎每床位用地面积45㎡-60㎡

小区级

面向社区来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人口规模1万-1.5万人

◎小区级的老年活动中心建筑面积按每千人不低于20㎡-30㎡

◎用地面积按每千人不低于40㎡-60㎡配建。

组团级

针对新建小区或者老旧小区改造来配置养老服务设施

◎人口规模0.1万-0.3万人

◎老年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0㎡

◎老年活动室建筑面积不少于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