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创新管养新模式用“公建民营”激发养老市场活力

08.01.2016  10:48

      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盘活现有存量资源,今年芜湖县“试水”敬老院公建民营准备工作。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提高硬件设施。我县自2006年以来先后投资2千多万元,新建和改扩建敬老院7所。通过财政投入,农村敬老院规模、环境和各种设施条件旧貌换新颜,全县达省一级敬老院标准的有5所,达省二级敬老院标准的有2所,为后期公建民营奠定硬件基础。

      二是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养老事业。2015年,芜湖县加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出台了《芜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芜政〔2015〕27号),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框架。今年县民政局联合相关单位相继出台了《关于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行〔2015〕85号)、《芜湖县养老机构公建民营规范化指导意见》(民福〔2012〕181号)等配套文件,为公建民营的实施提供政策依据。

      三是盘活存量,开展公建民营试点。我县六郎镇以打造“生态六郎,水上慢城”为口号,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养老事业有声有色,今年以六郎镇中心敬老院迁址新建为契机,开展敬老院公建民营试点工作,在优先保证政府保障人员入住的条件下,允许将空闲的床位对外开放,实行社会化养老。通过招投标等程序,邀请有相关资质的人员来运营和管理敬老院,由社会力量再次投入资金进行改造运营,使原有的敬老院基础设施更加完备、布局更加合理,环境得到美化,社会效益得到进一步发挥。

      根据《芜湖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芜政〔2015〕27号)要求,2015年开展公建民营项目试点准备工作,到2020年,全县7所敬老院全部实行公建民营。既保障了五保老人生活,又对有实际需求的社会上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届时我县养老事业发展将会更加出彩。

上报单位:芜湖县民政局
信息作者:苏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