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爱农村留守儿童 我们共同的责任
留守儿童现状令人忧
目前,全国共有农村留守儿童6100多万,占农村儿童总数的近40%。当我们把目光投向这些孩子,总有太多情形让我们揪心:有的因缺乏监护处于“放养”状态,有的受社会不良影响成为问题少年,有的成为不法分子蹂躏的“羔羊”,安全事故在留守儿童身上也频频发生……因为“留守”,他们缺乏关爱,缺少教育,他们或者沉默压抑,或者焦虑困惑,或者麻木冷漠,或者乖张暴戾,心理和人格发展偏离了正常的轨道,成长历程变得艰难、酸涩,这应当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
遭受犯罪侵害案件攀升。留守儿童年龄小,防护能力弱,又缺乏照看,农村留守儿童尤其是女孩往往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以留守儿童为侵害对象的刑事犯罪呈上升趋势。新华社曾报道过这样一个案例:四川省富顺县某镇13岁的留守女童小英生下一个6斤重的男婴,经警方查证,是小英的堂伯用糖果、零钱、恐吓等手段,一年多来数次奸污小英所致。而她怀孕的整个期间竟没被家庭和学校察觉,可见其成长已被严重忽视。
易受不良影响而误入歧途。由于疏于监管,一些留守儿童缺乏自律,任性蛮横,逆反心理重,对学习不感兴趣,沉迷于暴力网络游戏,长期与一些社会青年厮混,甚至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由此引发的盗窃、抢劫、伤害、毁坏财物等案件时有发生。
意外伤害事件频发。儿童天生活泼好动充满好奇心,经常跑到野外玩耍,由于对危险缺乏识别能力,也没有基本的安全常识,车祸、溺水、触电等安全事故极易发生,甚至因缺少看护而被拐卖。
留守儿童缘何问题多
留守儿童是随着大量农民工群体外出务工而产生的,他们长期与父母处于分离状态,大多数被寄养在亲友家甚至独立生活,亲子关系的分离对其成长产生严重不良影响。
不少外出务工的父母以“挣钱”为第一目标,认为孩子有吃有穿能长大就行,对子女的学习情况和心理健康很少重视,由于缺乏沟通,经常忽视了孩子成长中的问题。很多父母1个月才给孩子打1次电话,有的每年只有春节返家时才和孩子见1次面,有的甚至常年在外不回家,双方见面甚至互不认识,亲子关系出现严重障碍,这对孩子健全的人格培养是极为不利的。
现实中,对留守儿童的监护大体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隔代监护,即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来带养。由于两代人年龄相差甚远,加上农村的老人大多数是文盲或半文盲,自身的局限性使他们在教育孩子时往往显得力不从心。二是上代监护,即由父母托请自己的同辈人来代养,一般为叔伯姑舅等亲戚或朋友。从实践看,因为上代监护人本身有自己的孩子需要抚育,在物质保障、精神抚慰、生活照料等方面,代养人往往更偏爱自己的孩子,留守儿童就会产生寄人篱下的自卑感,长此以往,孩子往往变得沉默寡言、唯唯诺诺、性格压抑。三是自由监护型,就是父母仅按月提供生活费,让孩子“自己监护自己”。这种情况下,孩子基本上处于无人看管的“放养”状态,由于儿童的自律能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弱,缺乏成年人的指导约束,他们极易变得自由散漫、情感冷漠,缺乏道德认知,甚至因在社会上游荡而沾染恶习。
关爱,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劳动力必然向城市转移。因此,在相当长的时期内,留守儿童的队伍仍将庞大。我们必须直面现实,对这一缺少关爱、问题凸显的特殊群体给予更多的关爱,帮助他们健康成长。
首先,必须强化家长的教育责任。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作为法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负有直接而全面的责任,即便外出务工,父母仍要通过各种方式多向老师和临时监护人了解孩子在学校、家庭里的学习和生活状况,或借助电话、书信、网络等形式与孩子进行交流;在务工淡季,尽可能多回家与孩子见面,在孩子的生日和传统节日,应给孩子捎寄些衣物和学习用品等,以增进与孩子的亲情交流,让他们感受到父母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
同时,中小学校的教育责任义不容辞。农村中小学校要多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习情况和身体、心理健康,并从日常生活习惯和行为规范的养成方面给予具体指导;要针对学生的品德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问题,定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及时进行心理矫正;同时要加强与留守儿童监护人的联系沟通,共同解决孩子成长中的问题。
此外,要在全社会营造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妇联、民政、团委等部门要积极为留守儿童的临时监护人提供儿童道德培养、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导,也可以组织志愿者成立家庭教育社团,引导农村孩子参与活动。各级政法机关要运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律知识教育,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让他们顺利度过成长的关键期。
(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张兆利、王晓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