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关于选聘省交控集团清产核资审计中介机构的通知
根据《省属企业审计业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省国资委拟招标选聘2家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对省交控集团(基本情况详见附件)所属原省高速集团和原省交通集团实施清产核资审计。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要求 项目一: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省交控集团所属原省交通集团实施审计,于2015年7月20日之前出具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报告; 项目二: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省交控集团所属原省高速集团(暂不含皖通股份)实施审计,于2015年7月31日之前出具省交通控股集团中属于原省高速集团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报告和省交控集团合并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两个项目,会计师事务所只能选择其中一个项目进行投标。 二、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省属企业2014-2016年度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选机构内; (二)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的; (三)有大型省属企业清产核资审计主审所审计经验的; (四)近三年承办过省属企业财务审计工作没有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的。 三、标书内容 (一)会计师事务所简介,包括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人数、省属企业审计工作经验; (二)完成招标任务的工作方案,包括人员安排、工作进度安排、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等; (三)投标报价。包括事务所审计所需的所有费用和专家会审所需费用; (四)保密承诺及措施;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标书投递 (一)投标文件一式三份,需密封且封口加盖公章。 (二)投标文件于 2015年5月12日16点前送至安徽省国资委财务监督评价处(合肥市寿春路58号610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联系电话:0551-62687884,联系人:李锐。 2015年5月5日 附件: 安徽省交控集团基本情况 安徽省交控集团成立于2014年12月25日,是由原省高速集团(1992年成立)和原省交通集团(2001年成立)合并重组形成,注册资本160亿元,主业范围是公路及相关基础设施设计和建设、经营与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投资与资产管理,道路客运。截至2014年底,重组后的安徽交通集团资产总额达到 1896 亿元,位居省属企业第一位;员工总数达2.6万余人;营运高速公路里程达3477公里,占全省的93%;在建高速公路及长江大桥项目17个、里程960公里。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省高速集团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原省高速集团资产总额1,184.87亿元,负债总额793.9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90.89亿元,纳入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的户数45户(含本部),其中二级子公司18户,三级子公司25户,四级子公司2户。 (二)原省交通集团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原省交通集团资产总额为7193487万元,负债总额4842016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2351472万元,其中归属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251347万元,纳入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合并范围的户数102户,其中二级子公司29户(其中25户为全资子公司、2户控股子公司和2户参股公司)。29户企业中高速公路管理公司22户,经营性子公司7户;三级子公司27户,四级子公司43户,五级子公司3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