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03.07.2015  16:39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3日讯     为加强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6月8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标志着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步入到一个新阶段。
      《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全面部署了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并对今后一个时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提出了要求。
      《实施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初步建成以数据采集、传输、处理为主要内容的监测预警体系,以风险评估、检疫追溯、除害处理为主要内容的检疫御灾体系,以应急防控指挥、航空与地面防治、应急防控物资储备为主要内容的防治减灾体系,以完善的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机制、良好的基础设施、高素质的防治检疫队伍和稳定的投入机制为内容的保障支撑体系,并将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90%以上,生物防治率达到30%以上,综合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监测覆盖率达到98%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得到有效控制。
      《实施意见》提出,要加强监测预警,强化检疫御灾,提升应急能力,科学开展防治,创新防治机制。同时要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保障资金投入,健全法规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切实为辽宁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供切实保障。(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