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 皖政办明电〔2015〕4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10月14日,李建中副省长率省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芜湖市小微餐饮场所、超市、学校、客运企业,暗访检查“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铸安”行动推进落实情况,对现场发现的问题,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检查发现,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总体情况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隐患和问题:
芜湖市镜湖区花园美食长廊:违法违规占道经营、挤占消防逃生通道现象较为普遍。
芜湖市欧尚超市花津南路店:一室内消火栓栓口松动,无法正常连接水带。
安徽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建筑消防设施没有消防电梯,维保记录却显示对消防电梯进行了检测,维保单位浙江圣安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涉嫌对自动消防设施维保记录弄虚作假。
上述隐患和问题,暴露出消防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少数部门和单位对安全工作重视不够、业务不熟、工作不细,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存在盲区死角,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防范措施不落实等。为切实加强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全面压实安全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深刻汲取芜湖市镜湖区“10•10”液化石油气泄漏爆燃事故惨痛教训,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理念,守住公共安全底线,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四不两直”暗访检查制度,及时解决制约公共安全管理工作的瓶颈性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督促社会单位完善消防安全设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不断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四个能力”。要推动客货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加强车辆维护监管,强化驾驶人培训教育,特别是要严格挂靠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决不能游离于管理之外。
二、坚决消除事故隐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扎实组织开展“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铸安”行动,开展“过筛子”“地毯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对问题和隐患列出清单、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限期整改。要突出加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小餐馆、小饭店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加强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挂靠车辆、校车、危化品运输车及其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盯住客货运输企业、事故易发路段和临水临崖危险点段,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坚决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决不能使问题久拖不决、酿成灾祸。对难以保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单位,坚决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或予以关停。
三、切实加强宣传教育。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类宣传阵地,加大对“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专项“铸安”行动及安全常识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全面普及防范知识、自救措施和逃生技能,引导群众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使消防和道路交通安全常识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要注重加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定期开展客货运驾驶员交通安全教育,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要广泛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舆论监督,集中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推动隐患单位加快整改进度。
对省政府这次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芜湖市政府要落实整改责任,依法限期整改,及时暗访复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倒查。整改情况要在1个月内报省消防安全委员会,由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省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