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水产品抽样检验公开招标的公告
为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五部门《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食安办〔2016〕15号),规范水产品经营行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我局将开展水产品专项抽检,现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
招标要求:
1、检测机构应抽调有合法资质的食品抽样人员,不少于2人,参与集中抽样。
2、抽检标的:大菱鲆、乌鳢、鳜鱼、鳊鱼。
3、抽检组数:120组。
4、抽样地点:合肥、阜阳、蚌埠、六安、铜陵、马鞍山等市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
5、检验项目:孔雀石绿、隐形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
6、检验机构能力要求:具有检测孔雀石绿、隐形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代谢物等项目的资格。
7、检验机构要求:省食药局年度招标中标的检验机构。
8、自签订委托抽检协议之日起,20日内完成抽样、检测、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9、要求:一是依法抽样检验;二是妥善保管备份样品。
10、请于10月12日之前将投标书送省食药局1207室。
联系人:陈国蓉 电话:0551-62999235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