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商务局 亳州市安监局 亳州市公安局 亳州市工商局关于开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商务局、安监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加油站点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加油站点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照、未批先建、超范围经营、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冒用知名企业标识等违法违规加油站点,净化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逐步完善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构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经营合法、竞争有序的经营格局。
二、工作任务
(一)依法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加油站点。对未依法取得《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加油站点,责令停止经营,对符合规划、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取得合法经营资格后方可经营;对不符合规划、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取缔。
(二)严厉打击未批先建加油站点。对未取得《安徽省加油站(点)规划确认函》等合法手续擅自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对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限期补办手续,取得合法手续后方可继续建设;对不符合补办手续条件或拒不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
(三)查处加油点超范围经营汽油行为。对加油点超范围经营汽油的,责令停止经营汽油行为,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整改或屡查屡犯的,依法撤销经营资格。
(四)督促加油站点整改安全隐患。认真排查加油站点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无法达到安全要求的,依法撤销经营资格。
(五)查处冒用知名企业标识的行为。对社会加油站点冒用或变相冒用知名企业标识的行为,责令企业整改并进行处罚,拒不整改的,依法撤销经营资格。
三、实施步骤
(一)排查阶段(8月10日—20日)
各县区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点进行认真排查,摸清各类违法违规加油站点基本情况,分类汇总并提出处理意见,摸排情况汇总表于8月20日前上报市商务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21日—9月21日)
针对前期摸排情况,下达行政执法文书,责令有关违法违规加油站点限期整改或依法取缔。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防止死灰复燃;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典型案件进行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三)总结阶段(9月22日——9月30日)
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遗留问题提出解决措施,继续推进;结合地方实际,探索建立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活动总结于9月30日前报市商务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当前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和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加油站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未批先建等违法违规行为还不同程度存在,部分地区还比较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各县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专项整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亲自抓,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执法、严格执法,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整改期限、责任人员等。专项整治工作重在落实,严防流于形式,在专项整治期间,要集中人员和力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该处罚的要处罚到位,该整改的要整改到位,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决不姑息迁就,切实防止死灰复燃。
(三)加强协作,齐抓共管。成品油市场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组织安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分工,密切配合,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方式,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做好专项整治工作。
(四)强化督查,实施问责。市商务局将会同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将形成通报,并抄送当地政府。对整治工作开展不力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附件:亳州市加油站点专项整治调查摸底表 附件.xls (如单击附件不能下载,请单击右键并选择另存为进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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