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杨振超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全省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省就业创业工作基本情况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促进就业创业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头等大事。2010年4月23日,《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于当年7月1日实施。办法实施以来,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我省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以内,新增就业累计达250.35万人。就业结构不断优化,2013年底,全省第一、二、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分别为34.4%、27.3%和38.3%。与2009年末相比,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减少96.4万人,比重降低4.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就业人员增加173.2万人,比重上升2.4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增加211.1万人,比重上升2.5个百分点。创业活力显著增强,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分别比2009年增长86.7%、34.2%,吸纳就业705.1万人。
(一)促进就业创业长效机制初步形成。一是建立组织机构。省政府成立由39个部门组成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省长任组长。各市、县也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二是健全规章制度。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皖政〔2011〕101号),省政府办公厅2013年、2014年连续两年印发了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此外,人社、教育、财政、工商、税务等部门也陆续制定了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援助、创业培训、资金管理使用、小额担保贷款、税费优惠等配套文件。三是建立目标责任体系。省政府将城镇新增就业、登记失业率列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考核指标体系。
(二)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一是实施稳增长、保就业政策。自2012年起,省政府连续制定实施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累计为困难企业缓减社保费78.41亿元,发放岗位、培训、社保三项补贴24.92亿元,稳定就业岗位211.5万个。二是促进劳动力在省内合理流动。建成涵盖2400多万名农村劳动力基本信息的数据库,建立皖江皖北劳务对接合作机制,引导50多万名皖北农民工到皖江地区就业,促进496万名农民工省内转移就业。三是加强重大项目用工对接。实施用工咨询洽谈衔接、用工服务信息快速交换、用工信息快速发布、区域性劳务对接、技能培训对接等5项制度,实现企业招工与落实政策、劳动者求职、技能培训“3个有效对接”。
(三)突出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一是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加大招聘服务力度,累计举办招聘会3万多场,为3.2万名困难毕业生发放求职补贴1869万元。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加强实名制跟踪帮扶,建立短信服务平台,发送就业政策和招聘信息40多万条,开发基层岗位招聘1.2万名毕业生,组织6万多名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010年以来,共有140多万名大学生毕业,初次就业率保持在86%以上,均高于全国同期平均水平。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转移就业示范县建设,健全农民工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着力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013年底,累计转移就业1496万人,比2009年底净增282万人。三是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全面落实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实行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援助服务。2010年以来,累计帮助100万名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帮扶33.5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动态消除1643户零就业家庭。制定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残疾人就业扶持工程。2010年以来,帮助5.9万名残疾人实现就业。此外,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统筹推进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四是统筹做好退役士兵就业工作。省政府、省军区制定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意见、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意见,建立军地配合工作机制。2011年以来,共安排6000多万元培训3.77万名退役士兵,连续3年开展“退役士兵招聘周”活动,帮助4.4万名退役士兵就业。
(四)鼓励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一是积极营造创业氛围。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决策部署,出台一系列扶持创业、鼓励民间投资、促进非公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着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融资难、招工难、用地难等瓶颈。合肥、淮北、芜湖、马鞍山4市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创业先进城市。二是大力开展创业培训。将创业培训扩大到各类有意创业的劳动者,把大学生参训时间提前到毕业前一年度,组织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改善企业阶梯式培训。2010年以来,累计培训44.5万人,其中8.2万人成功创业。三是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创新推行小额担保贷款“整贷直发”模式,简化贷款流程,发放金额从2010年的8.19亿元增长到2013年的61.3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43亿元。2013年,设立2000万元创业引导资金,为创业者提供信用贷款。四是加大创业孵化载体建设。累计建成662个创业孵化基地和70家小微企业创业基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五是不断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成立创业服务指导中心149个、省级中小企业服务中心157家、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示范平台10家,为创业者提供项目信息、政策咨询、融资服务等全程跟踪服务。
(五)大力开展职业培训。一是完善培训政策。省政府将就业技能培训列入民生工程,出台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的通知,下发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加强农民工培训的意见,形成政府主导、依靠企业、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作用、社会培训机构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培训格局,建立了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根据企业和市场需求,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2010年以来,累计投入13.1亿元用于技能培训,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43.8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63.69万人。三是提升培训层次。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新技师培养带动计划。截至2013年底,共建成国家级培训基地9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5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近70个。我省技能人才总量达360万人,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人才95.2万人。
(六)进一步健全公共服务体系。一是全面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出台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购买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开展就业服务专业化试点,每年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企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等专项活动,免费服务城乡劳动者超过700万人次。成立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190个,1500多个街道(乡镇)和2500多个社区建立了就业服务平台,1.3万个行政村聘请了就业信息员,46个县、184个乡镇纳入国家基层就业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二是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进人才市场和公共就业市场整合,统一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体制与政策制度。全省16个市、76个县(区)均建立人力资源市场。实施人力资源市场“512”品牌计划,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到500家。三是强化资金管理使用。2010年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104.3亿元,有力保障了就业政策的落实。在全国率先开发就业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出台就业资金绩效分配暂行办法、就业资金管理纪律规定,每年开展绩效评估,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大力推进劳动用工备案,备案职工达485万人。积极推进集体合同制度实施,签订集体合同4.2万份,覆盖职工401万人。二是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作用。2010年以来,受理案件4.16万件,结案率达95%以上。1229个街道(乡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为主、调解为主、源头治理的作用进一步彰显。三是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开展“网络化、网格化”管理和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治非法用工等专项执法行动。2010年以来,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1万件,为21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1.2亿元。四是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实施维护农民工权益行动计划,抓好就业培训、劳动合同签订、参加社会保险等重点工作,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2010年以来,共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9.5亿元、涉及农民工52.8万人。
近年来,我省在全国率先制定市县政府就业工作评价办法、就业资金绩效考评办法和创业服务暂行办法,率先实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信息直报、创业培训等政策,开展“退役士兵招聘周”活动,这些创新做法得到了人社部、中央军委的充分肯定,有些被吸收为全国政策。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各级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得益于省人大常委会及各级人大的有力支持和监督,得益于以《实施办法》为统领的法规政策体系的指导。
二、当前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就业总量压力长期存在。当前,我省劳动年龄人口供给仍处于高峰期,到2020年前后都将保持在4700万人左右。从今年供求总量来看,全省有135.1万名劳动者需要就业,而新增就业岗位约有91.3万个,岗位缺口近44万个。
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较为突出。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占新成长劳动力的一半,新生代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六成以上,就业期望较高。另一方面,劳动者技能与经济转型升级不相匹配。农民工中具备一定专业技能的不足10%,高校毕业生也面临技能提升问题,技能人才缺口较大。
三是困难人员就业难度依然较大。全省有30多万名城镇人员登记失业,200多万名失地农民中相当一部分未实现稳定就业,120多万名劳动年龄段的残疾人近一半尚未就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强节能减排使部分劳动者面临失业。这些劳动者多数年龄偏大、文化技能水平较低,需要政府的就业援助和帮扶。
四是就业创业政策仍需完善落实。就业政策“碎片化”,统筹城乡的公平就业制度尚未建立。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城乡基层就业创业的意愿不强,保障机制不健全。创业扶持政策相对分散,部门衔接不够。同时,政策落实中还存在“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现象。
五是基础保障仍需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对就业创业工作的财政投入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创业服务机构、基层服务平台、技工院校的力量还较薄弱,一些地方没有专门的服务机构、人员和经费,在落实政策、提供服务时力不从心。
三、下一步就业创业工作打算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委提出的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的奋斗目标,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全省就业创业工作的审议意见,针对当前就业创业工作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
(一)全面深化就业领域改革。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总思路,将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政府促进就业职能更好地结合起来,力争在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平就业政策、完善扶持创业优惠政策、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持续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完善就业工作评价办法,全面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更好地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购买社会服务带动就业作用。制定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和稳定就业办法,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就业功能。
(二)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适应经济新常态,实施有利于扩大就业的宏观经济政策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财政、金融、产业政策的协调,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在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提升就业质量。全面落实发展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支持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快转型,发挥吸纳就业主渠道的作用。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在推动商业模式和业态创新中优化就业结构。深入贯彻《实施办法》,开展政策落实集中推进行动,让人民群众真正得到政策措施带来的实惠。
(三)大力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全面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等措施,清理和规范涉及创业的行政审批和收费项目,深入开展创业型城市建设,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实施青年创业计划,积极培育崇尚创业的社会氛围。在高校建立和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举办创业巡讲、创业竞赛和创业辅导师培训,推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意识教育。加强公共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建立各级创业项目库和专家志愿团,强化创业培训与创业政策、创业服务的衔接。建立创业服务部门联动机制,统筹、整合扶持创业的政策、资金和服务资源,发挥叠加效应。扶持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发展,建设一批青年创业园,重点发展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
(四)统筹做好重点群体就业。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结合产业升级开发更多适合毕业生的岗位,鼓励各类企业为毕业生提供更多高质量岗位,继续实施基层服务项目,健全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开展技能就业专项活动,扩大就业见习和职业培训规模,对就业困难毕业生实行全程跟踪服务。深化皖江皖北劳务对接机制和重大项目用工服务联动机制,建立信息化对接模式。健全面向城乡困难群众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购买公益性岗位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一名成员实现就业。统筹做好化解产能过剩和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职工再就业工作,努力做好退役士兵、失地农民、残疾人、妇女等群体就业工作。
(五)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工学一体”就业就学试点,积极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实施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创业工程,使新生劳动力都能接受技能培训。开展企业岗位技能提升行动,使企业职工至少接受一次技能提升培训。组织农民工技能提升行动,为他们成为稳定就业的新市民创造条件。大力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机制,构建技能劳动者成长成才的绿色通道,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力。
(六)不断推进就业创业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全面推行购买就业创业服务机制,实施城乡一体的免费服务制度,建设全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平台、网上办事系统,逐步形成“30分钟服务圈”。稳步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整合,推进人力资源产业园建设,扶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扎实开展就业失业动态监测,完善就业形势分析和劳动力资源状况会商制度,及时发现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
(七)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扩大集体合同覆盖面,着力推进小微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作,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畅通劳动者诉求表达渠道,有效预防和化解劳资矛盾。加快推进仲裁机构能力建设,优化办案程序,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加大劳动监察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查处侵害劳动者权益案件。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推动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省人大常委会对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充分体现了对就业创业工作的关心和重视,必将有力推动《实施办法》和就业创业政策的完善落实。在此,向省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严格按照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就业创业工作,为建设美好安徽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信息来源:信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