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选派几项工作的通知

07.10.2015  19:43

各市、县(市、区)选派办,省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要求,推动我省选派工作扎实深入开展,结合选派工作年度要点,现就做好近期几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向软弱涣散村选派第一书记工作。各地要对新选派到软弱涣散村的第一书记进行岗前培训,做好人村对接,比照第六批选派干部标准,落实好在村办公经费。各选派单位要落实好选派干部生活补助、差旅费等相关待遇。乡镇党委要加强对新选派第一书记工作指导,帮助其尽快熟悉情况、转变角色、抓好工作落实,同时为选派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新选派到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7月20日前以市为单位,报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备案。

      二、关于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改任第一书记工作。党员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改任第一书记后,各级选派办要将他们纳入第六批选派干部管理范畴,加强工作指导,会同本地扶贫部门按照《安徽省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皖扶办〔2014〕103号)规定,共同抓好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 保障措施等制度落实。改任第一书记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7月20日前以市为单位报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

      三、组织实施选派干部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试点工作。根据2015年度选派工作要点要求,各级选派办要认真组织实施选派干部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统筹使用试点工作,指导选派干部找准发展项目、科学使用资金、明确产权归属,充分发挥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积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选派干部统筹发展项目登记表(附件3)于7月20日前以市为单位报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省里将根据各地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一定补助。

      四、开展“集中走访帮扶月”活动。各级选派办要组织选派单位于7—8月份,开展“集中走访帮扶月”活动。活动期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带队到选派村“共上一次党课、召开一次座谈、开展一次慰问、办好1-2件实事、撰写一份帮扶小结”,各级选派办要通过工作简报和相关媒体,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并对活动开展比较好的单位及特色做法进行宣传报道。省、市、县(市、区)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活动结束后,各选派单位帮扶小结及登记表(附件4)于8月底前分级报同级选派办。各市开展“集中走访帮扶月”活动总结报告于8月31日前报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

      五、严格落实选派工作管理制度。要组织选派干部认真学习转发中组部等三部门关于做好选派机关优秀干部到村任第一书记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格落实选派干部吃住在村、考勤和请销假、安全管理等日常管理制度,对违反相关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严肃处理。乡镇党委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选派干部工作和思想汇报,支持选派干部干事创业,及时帮助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要继续坚持电话查岗情况半月报(附件5)、选派干部工作情况双月报、工作日志等制度,市、县(市、区)选派办要做好纸质登记,作为选派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电子版按要求及时报送省选派办。

      省委组织部农村组织处、省选派办邮箱: [email protected] ,电话:0551-62609192。

省选派办   

  2015年6月18日


附件(新选派到软弱涣散村第一书记基本情况汇总表、驻村扶贫工作队长改任第一书记基本情况汇总表、选派干部统筹发展项目登记表、选派单位“集中走访帮扶月”活动情况登记表、选派干部电话查岗情况半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