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共治,畅享消费 消费维权有责不可懈怠

16.03.2015  08:13

  在经济新常态下,消费日渐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对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至关重要。

  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又是一年“3·15”。从去年开始,新《消法》给消费维权提供了很多新手段,消费者权益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消费环境正在不断改善。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产品和服务、新消费理念和消费模式层出不穷,企业的商业模式、盈利模式也在不断创新,消费者“维权难”仍时有发生。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正趋于弱化,消费正逐步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导力量。因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消费维权工作的根本要求,对保护消费意愿、增强消费信心、开发消费潜力、扩大消费规模,打造多点支撑的消费增长格局,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至关重要。

  当前,消费进入结构多样化、时空扩大化、需求个性化的新时期,消费者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安全和用户体验,消费者权益保护也进入了新常态。如何做好新常态下的消费维权,消费教育引导不可或缺。相关职能部门可以根据新形势下消费热点、消费特点和消费诉求变化,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相关法律知识、消费知识宣传活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为消费者选择放心、满意的产品和服务提供参考,让消费者真正体验消费的快乐。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光靠消费者单打独斗式的维权,更需要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围绕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休闲、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等消费热点,探索维权新机制,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加快建立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协同共治新格局,共同营造消费者愿消费、敢消费、能消费的环境,充分释放消费潜力。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需要在全社会倡导和坚持依法维权的理念,着力推动消费维权法制化,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消协等相关职能部门应依法履行反映、查询、建议、披露曝光、监督检查、支持起诉及提起诉讼等各项职责,督促和促进全社会履行法定责任,推动消费环境向好发展。

  商家不可任性,要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善待每一个消费者。市场经济不仅是法制经济,也是诚信经济。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商家才可以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不要因一时的利益而失去诚信。否则,虽然可以得利于一时,但失去的是消费者永远的信任。毕竟,消费者购买的不仅仅是商品,还有优质的服务,如果缺少后者,再好的商品也抓不住市场。从这个角度来说,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放心消费撑起保护伞,是商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赢得消费者“芳心”的管用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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