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六项机制”保障“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27.08.2014  18: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黄山市建立六项工作机制,保障全市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有效开展。

      一是备案督办机制,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等行政处罚以及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是联合执法机制,每月至少开展2次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流程,创新检查方式,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三是媒体曝光机制,对隐蔽性较强和监管力量相对薄弱的环节,组织开展暗访暗查,并在媒体上进行曝光;

      四是谈心约谈警示机制,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区域,逐级开展约谈警示。专项行动期间,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和市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与区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开展谈心活动,详细了解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面临的形势、新问题、新思路。市安全监管局领导班子和行业监管部门领导与所有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主要负责人谈心对话,谈认识、谈问题、谈意见,推动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的落实;

      五是举报奖励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的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坚持举报查实奖励制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打非治违”活动 ,努力营造全民“打非治违”的社会氛围;

      六是责任追究机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区县、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属地政府主要负责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