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老翁上坟失火受审

06.08.2016  09:04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8月3日,太湖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失火刑事案件,该院与县司法局、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了有关乡镇近百位公民旁听庭审。

  该案被告人刘某某是一名60多岁的农民,2016年2月7日(即除夕当天)上坟祭奠时焚烧纸钱,不慎引燃枯草,发生一场大火,造成大面积林地被毁。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无异议,法院依法为其指定辩护人进行辩护,保障其诉讼权利。

  庭审结束后,一位60多岁的旁听人员说到,我还真要改改老观点,以后拜祭祖宗先辈时,还是别烧香烧纸了,万一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那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多位年轻的旁听人员都表示,以后祭祀只摆鲜花、献花圈了,杜绝焚烧祭祀品。

  近年来,年关祭祖和清明节期间因扫墓焚烧纸钱而引发火灾,甚至构成犯罪的事件时有发生,此种传统的焚烧祭祀品的方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旦失火无法控制时,难免会造成人身财产的损失。同时森林因火被毁,也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一些人还因此而被判刑,更得不偿失。缅怀先祖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但我们应该摒弃封建落后、庸俗愚昧的祭拜活动,要树立“低碳祭扫,文明祭奠”的新意识,选择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绿色、文明的祭扫活动,用更加绿色、环保的方式表达对故人的哀思。希望广大群众能以此案为戒,严格遵守有关森林防火的相关规定,绿色、安全、文明的开展祭扫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