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广高速公路 六安至潜山段设立大别山东收费站的批复 皖政秘〔2015〕69号

19.05.2015  17:17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广高速公路
六安至潜山段设立大别山东收费站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

关于济广高速公路大别山东收费站建成设站收费的请示》(皖交运〔2015〕48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济广高速公路六安至潜山段设立大别山东收费站,站址位于K730+566M处,站名为“大别山东收费站”。

二、大别山东收费站自开通之日起收费,经营单位和收费时限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六安至潜山高速公路设站收费经营的批复》(皖政秘〔2009〕3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六安至潜山高速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的批复》(皖政秘〔2012〕546号)执行,收费标准按省交通运输厅、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路桥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交财〔2010〕391号)执行,免费范围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单位自收费之日起要在收费站设置公告牌,向社会公布省政府批准收费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起止时间和监督电话等,自觉接受交通运输、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安徽省人民政府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