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男子为索取债务 非法拘禁他人被判刑

10.06.2014  13:11

  因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屡屡发生。魏某欠金某巨额钱款不还,还四处躲藏,结果被金某等人强行从合肥带回六安并对其看管了六天,以限制自由的方式逼债。后因魏某逃离而案发。金某没有想到本来自己是受害人,却因索要债务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受到了刑事处罚。

  据了解,金某借款给魏某100万元,同时替魏担保从朋友等人处借得300万元。借款到期后魏某拒不还款,且去向不明。2013年3月22日,金某等人终于在合肥发现魏某行踪,在一宾馆内将魏某找到并带回六安控制。此后6天时间,金某为让魏及时还钱,安排朋友轮流对其看管。

  裕安法院审理认为,金某为索取债务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案发后,金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适用缓刑。据此,判决金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六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