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法院两级联动,破解执行难困局

17.06.2016  23:50
 

  安徽法院网讯  2016年6月14日,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其辖区内霍邱县人民法院上下两级法院共同联动协调,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在六安中院履行相应法律义务,将一起矛盾分歧较大的身体权纠纷执行案件顺利执结。

  该起身体权纠纷发生于2014年8月3日,被告屠某因经济纠纷与同住霍邱县周集镇的原告厉某发生争执,致原告厉某不慎摔倒受伤,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原告遂于2015年诉至霍邱法院要求被告赔偿,霍邱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各项损失的50%即43000元。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六安中院,中院二审维持原判。2016年该案进入执行,因被告躲避执行,执行陷入僵局,6月份被告到中院要求再审,中院立案庭法官联系下级法院进行调解,同时权利人要求霍邱法院对被告予以拘留。6月14日当事人到六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后,霍邱法院执行法官亦赶赴中院,立案庭法官对被执行人晓以利害,耐心动员,双方当事人终于达成执行和解,由被执行人屠某赔偿申请人厉某35000元,一起即将陷入执行难困局的案件最终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