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认真做好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

14.10.2015  12:25

为深入贯彻《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进一步规范宗教教职人员服务管理,近期,六安市依据省宗教局统一安排部署,对辖区内已备案的佛教教职人员进行仔细摸排,并制作填报《已认定备案教职人员花名册》,拟于11月底完成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工作,从而确保佛教教职人员能够持证从事宗教教务活动。

 

此项工作的开展,对巩固该市备案成果,做好佛教教职人员的服务管理,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