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积极推进法律顾问选聘工作

07.07.2015  18:23

     

7月6日,六安市委办公室和市政府办公室联合发文,要求在市直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文件要求,市政府部门和直属机构要鼓励和支持本单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并从事法制工作的人员向司法行政机关申报公职律师,没有公职律师的部门应当积极聘请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文件规定,已聘用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部门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工作职责、履职要求等管理细则,建立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要为法律顾问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环境,建立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同时,文件还对市普法办和市司法局加强对法律顾问选聘工作指导和监督提出了具体要求。

(六安市司法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