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个体诊所将有统一“身份证”
“门头匾统一式样,设置统一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昨日,记者从市卫生监督局获悉,即日起,六安市将通过“三统一”规范化管理措施,从源头上整顿个体诊所的医疗秩序,规范其依法执业行为。
近年来,个体诊所以“简、便、廉”的特色满足了人们日趋多样化、多层次的就医需求,对深化六安市医改,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然而,由于个体诊所的过多、过滥,其低档次、低水平、低质量、乱收费等问题逐渐显现。特别是一些个体诊所超范围执业或打着各式各样“专家”牌子来招揽病人,过度包装“专家”、以次充好,有的专业不对口,有的只有医师职称,却声称主任医师。
为了从源头上整顿医疗秩序,规范个体诊所及其执业人员依法执业行为,保障市民就医安全,六安市将从即日起,对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力量举办的已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康复活动的各类诊所,包括普通诊所、中医诊所、中西医结合诊所、口腔诊所、医疗美容诊所等实行规范化监管。内容涉及:统一诊所标牌。门头牌匾和室内牌匾内容至少包括诊所名称、诊疗科目、编号、发证单位、医疗机构标志(符合WS307-2009)等内容;统一信息公示。诊所医疗区域明显位置要设置统一的卫生监督信息公示牌,公示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医务人员照片、执业资质证件、卫生监督结果以及卫生监督机构、责任监督员、监督电话等内容;统一监管档案。诊所要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档案,监督机构要建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档案。
据悉,在此过程中,六安市将把推行个体诊所“三统一”规范化监管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对在“三统一”规范化监管工作落实过程中发现的无证行医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六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