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女孩“飙车”后拍照发微博 写道歉信被罚一千元

25.10.2014  12:48

  10月17日晚上,六安女孩李某“飙车”后牌照,并将图片发在微博上,引起围观(详见本报10月22日《女子微博“炫耀”飙车,交警喊你“自首”》) 。昨天上午,李某主动来到六安市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理,并表示道歉。李某坦言,她看到新闻报道后紧张而且后悔。

 

飙车女与交警联系

“我都紧张3天了,看到新闻报道后,昨晚一夜都没有合眼。”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说,“我没想到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当时并不是想炫耀,只是第一次开车,很兴奋,所以才把照片发到了微博上。”

李某还说,她思想斗争了一天,10月23日下午才下定决心,主动和六安交警部门取得联系。由于当时她人在外地,便约好昨天上午9点前往六安交警一大队接受处理。

拍照只因一时兴起

据民警了解,李某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并未取得驾驶资格。10月17日晚上,她与同学共4人来到六安市河西景观带附近,因为人少,李某一时兴起,想拍几张开车的照片。同学程某让出了驾驶座,并为李某调好挡位。李某坐上驾驶座后,踩着油门开出了十几米,坐在副驾驶座的程某和坐在后面的祝某等人为她拍了几张照片后,她便下了车。

10月18日,李某将照片发到微博上,并留言称自己“飙了把车”,之后便被交警部门发现了。

为此写了封道歉信

“一开始,我以为删了微博就没事了。”民警问李某,为何当初私信联系时,没有积极配合警方的调查,李某用“鸵鸟心态”形容当时的想法:“我就像鸵鸟,以为藏起来事情就会过去。后来意识到这是不对的,我应该面对自己的错误。”说到这里,李某还拿出自己写的一封道歉信。

在道歉信中,李某反省了自己的行为,并保证今后绝不会做出类似行为,这也正是交警部门所希望的。

最终,李某因无证驾驶被处1000元罚款,其朋友程某因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被处500元罚款并吊销驾驶证。 刘小川 本报记者 窦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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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蔡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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