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

01.06.2015  13:31

  为保证2015年度高考、中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6日)考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防止和杜绝环境噪声扰民,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六安加强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一是市主城区建筑施工工地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减轻因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6月1日至6月16日期间,禁止午间(12时至14时)和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各类施工作业;考试期间6月7日至8日、6月14日至16日全天禁止一切产生噪声影响的施工作业;二是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包括露天歌舞厅、卡拉OK、晨、晚练等)中使用音响器材干扰学生生活、学习和考试;三是室内歌舞厅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不得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四是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户外高音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响器材;五是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考试期间,设置禁鸣路段,禁止机动车鸣笛。六是考试期间,在考点周围实施强制性监控,保护各考点不受环境噪声干扰。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对其从严查处、从重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并有权进行检举和投诉。(六安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