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署“六大行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
近日,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印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践养成”“学雷锋志愿服务”“文化培育”“典型示范”“推广普及”“政策法规导向”等六个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各地相关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重在行动、贵在坚持。各地相关部门要深化拓展“主题季”活动、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文明旅游活动、开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开展扶贫济困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开展“三严三实”教育等,设计工作抓手,组织开展活动,引导公民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学雷锋志愿服务”行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深化开展“弘扬雷锋精神争做安徽好人”志愿服务活动,把学雷锋与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实践活动、建设活动站点、健全长效机制等,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氛围。“文化培育”行动方案要求各地相关部门,培育家风家教、传承优良校风校训、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培育弘扬良好企业精神、建立规范礼仪制度、发挥各种文艺形式和文化样式的作用,坚持以文化人、以文育人,汲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营养,珍视革命文化、红色文化宝贵资源,充分运用文化产品、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大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先进典型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人格化身。各地相关部门要大力学习宣传江淮楷模、最美人物、身边好人,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树立可亲、可敬、可学的榜样,开展公众人物“重品行、树形象、做榜样”活动,营造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社会氛围。各级各类媒体和宣传文化阵地要保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力度,使之家喻户晓。各地相关部门要强化公共政策的价值导向、强化法规规章的刚性约束、修订完善规范守则、开展公正文明执法司法活动、开展平安安徽建设活动,推动各方面在制定法规规章、出台政策制度、加强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的要求,使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的行为得到鼓励、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治理念的行为受到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