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工商局“六严格六提高”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效果明显
随着“先照后证”等一系列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企业注册登记的门槛进一步降低,为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滁州市工商局采取“六严格六提高”举措,取得了较好效果。
一、严格监管制度和程序,提高监管规范性。一是全面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制定和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行政裁量权基准、案件调查与行政处罚决定相对分离等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二是制定和落实“双告知”、重点检查监管制度,确立分类监管模式,改市场巡查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完善抽查制度等。三是推进工商登记标准化建设,对各类市场主体实行统一的登记程序、登记要求和基本等同的登记事项,规范登记条件、登记材料,提升工商服务水平和效能。四是科学厘清监管职责,梳理执法依据,明确职能权限,规范执法裁量,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五是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预防性体系,根据监管信息平台形成的数据进行风险监测和评估,确定监管的重点、方式和频次,把工作重心放在市场主体行为引导和案件线索发现上。
二、严格运用信用管理手段,提高监管公示性。一是出台《滁州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信用信息归集、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二是加大对违法市场主体行政处罚和信用约束力度,依法实施吊销营业执照、吊销注销撤销许可证、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等惩戒措施,形成信用约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三是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诚实信用和公平竞争原则,塑造企业社会信誉,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四是拓展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的参与度,鼓励广大消费者对企业行为进行监督。现全市已对企业33489户、个体工商户113864户的基本信息进行录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3675户、个体工商户5176户,行政处罚信息843户。
三、严格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提高市场监管力度。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规定的职责,按照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结果通用、属地监管模式,定期或者不定期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抽查检验,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检验结果,曝光质量不合格商品,确保对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效果和打击力度。建立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制,落实商品质量监测办法和年度计划,组织开展产品商品质量监测。今年以来,共开展商品质量抽检5次17个品种148个批次商品,依法处理了47个批次不合格商品。
四、严格运用工商职能引领手段,提高监管公信力。制定推广各行业合同示范文本,建设文明诚信市场,评选全国、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组织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通过确立相关领域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标准,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促进相关产业素质的提升和市场秩序的规范。2014年市政府在财政经费比较紧的情况下,共拿出565万元对获得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著名商标的企业进行奖励。
五、严格运用社会监督手段,提高监管合力。一是充分运用12315投诉举报热线,加强投诉举报分析,针对投诉举报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不公平格式条款、预付卡消费、移动互联网恶意程序等专项行动,加强相关领域市场监管。二是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等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市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公众和舆论的监督作用,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三是建立与各行业协会、相关职能部门及新闻媒体的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与公安、司法部门的对接机制,发挥多方面力量和优势解决市场监管热点难点问题。四是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地方监管责任,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
六、严格运用执法办案手段,提高监管效能。突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严厉打击和治理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一是重拳出击,组织开展汽车市场、空气和饮用水净化类生活用品、日用品、酒类市场、“红盾护农”行动等“五整治”专项治理行动。二是积极开展2015年“红盾网剑”网络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加大违法广告监测和公告力度,建立媒体广告信用发布制度,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四是以电信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水电气供应等为重点,着力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以医药购销、工程建设、教育服务等领域为重点,着力整治商业贿赂行为。五是开展“双打”专项行动。今年以来,共依法查办各类违法案件466件,案值288万,罚没入库227万,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