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改革每年有望减支1500亿

17.07.2014  10:05

公车超标、公车私用、公车浪费等“车轮上的腐败”,早已备受诟病。而公车使用的“三三”现象——公车公用占1/3、领导私用占1/3、司机私用占1/3,更是让民众深恶痛绝。

昨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标志着徘徊了20年的公车改革大幕终于全面开启。

据统计,中央本级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数为71.54亿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达42.53亿元,占总数近六成。

全面启动,力度空前

公车改革专家组成员蔡继明表示,这次改革的力度和范围非常宽、非常大,涉及到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以及审判检察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法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以及事业单位。

本次改革提出,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明确补贴标准:中央和国家机关司局级每月补贴1300元、处级800元、科级及以下500元;地方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准不得高于中央的150%。

“取消副部级以下官员用车、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普通公务出行将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社会化以及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是本次改革的要点。”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教授接受《第一财经( 微博 )日报》采访时表示。

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 金融 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 贾康 ( 微博 )认为,公车改革方案的实施将明显降低公车使用的行政成本。

贾康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本轮公车改革将涉及大约80万辆全国公务用车、近6400辆中央国家机关本级公车。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一级的涉改车辆的基本费用,去零取整后进行测算,实际支出总规模将从基数水平下降约7%。同理,今后在达到符合规定更新年限车辆不予更新的情况下,将使一年间减少相关行政经费开支的幅度从前项的7%提升为27%左右。”贾康推算。

同时,车改将减少其他行政开支,如参改车辆处置预计产生的收入减去司勤人员安置成本支出后的净值,以及车改减少的每年公车新建停车泊位的建设费用等。贾康认为,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可使此次车改带来的综合节支率进一步提升到50%左右。

“如果把全国年度公车耗费的综合成本以若干年传闻中所说的3000亿元作为假设的具体数量依据,那么车改到位之后,每年因车改减少的支出将达到1500亿元以上。”贾康说。

此次公车改革划定明确的改革目标和时间要求,一方面表明,随着私人轿车日益普及以及出租车市场的发展,公车改革条件已经相对成熟;另一方面,中央立志啃下这块改革“硬骨头”的决心也可见一斑。

中央先行,地方接棒

“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广州一名基层公务员这样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形容此前公车改革的状态。

广州市直机关一名科级公务员许文(化名)向本报记者介绍目前公务员配车的大致情况:一般来说,在市级机关,副局级(含)以上都有配车和司机;在区级单位,基本上副处级(含)以上都有配车,不过通常只有一把手配专职司机,其他副处级领导自己开车。在一些车辆比较多的部门,很多科级领导也存在占用工作用车作为座驾的情况。

“现在领导配车都不叫配车了,叫‘相对固定的工作用车’。”许文说,尽管换了个相对“含蓄”的说法,但实质上并无变化。

广州的公车改革早在十多年前就已启动。2001年,广州天河区率先启动以“货币化交通补贴”为核心的公车改革。处级以下领导干部不予配专车,改发补贴,补贴标准与行政级别挂钩。具体为:正处级2800元、副处级2000元,正科级650元、副科级550元。

最初,这项改革在12个镇街及天河区财政局、科技园试行,2004年2月以后,车补扩大至21条街道,还有两家单位退出了改革。10年过去,车改仍限于街道,尚未向区一级机关推进。而这项改革也仍然未推广至广州其他区。

“中央出台公务交通补贴具体方案,地方车补怎么发、发多少,各地终于吃下定心丸。”湖北省政协常委、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公车改革倡导者叶青昨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透露,他所了解的多个城市、省份的地方车改方案,此前早已编制完成,但因一直拿不准各级别车补发放标准,迟迟未有正式推行。

本次改革提出了地方补贴标准的上限,这一标准解决了地方与中央的对接问题。

叶青认为,地方政府将会用足“地方不得高于中央补贴标准的130%”的政策弹性,并且细化各级别正副职的车补标准。比如,厅局级将分为四等:正厅级车补标准为1690元,巡视员1600元,副厅级1550元,助理巡视员1500元。

破冰容易,融冰难

近年来,先行改革的地方在公车拍卖中暴露出一些问题,主要集中在暗箱操作上。有的单位内部人员在拍卖时提前打招呼,甚至通过幕后操作使公车以极低价格落入有关系的人手中,或让公车变为曾经的使用人或司机所有。拍卖过程中的甩卖和贱卖,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公车拍卖的公平公开是决定改革成败的重要一环。本次改革明确规定:公开招标评估、拍卖机构,通过公开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处置收入,扣除有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

中国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高波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车拍卖除了要有细化的流程、精密的安排,最重要的是公开拍卖结果及拍卖所得的流向,让公众看得清楚、看得明白。”

一些先行改革的地方还存在既拿钱又坐公车的问题。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连维良表示,本次改革专门作出了六个不准的规定,其中有一条就是不准以任何形式借用、挪用和变相利用基层单位的车辆,这方面要加强监管,对既拿钱又坐车的一经发现要进行问责,同时还要靠全社会共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