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公贷首付仅两成 合肥将尽快落实

01.09.2015  11:29

  准备第二次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市民快来听好消息——住建部等多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9月1日起,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

  通知中称,为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支持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可在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自主决定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通知自2015年9月1日起执行。

  记者从合肥市及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了解到,目前,合肥及省直公积金贷款首付政策,为首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20%;第二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应不低于房价的3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这一政策是今年4月调整的,在此之前,合肥市及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为首次、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分别为30%、60%。

  此次国家相关部门发布通知,要求各地再度调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后,记者昨晚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获悉,目前该部门尚未接到文件,一旦接到文件,将按照文件要求尽快研究落实。

  公积金贷款降低首付后,对购房者购房资金成本要求将进一步降低。加之前不久合肥市及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上调了职工最高贷款额度,夫妻二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5万元调高至55万元,叠加的利好政策,也将对购房者入市产生一定推动作用。(记者 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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