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公证书的那一刻 蒋大爷笑了[第312期司法连线]
28.01.2015 16:2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月6日早上,一位老大爷步履蹒跚地来到霍邱县公证处服务大厅,公证人员上前扶老人坐下,端上一杯热水。
老大爷姓蒋,今年已82岁,家住霍邱县冯瓴乡新台村河北组。老人有三个儿子,本应儿孙绕膝,尽享天伦之乐。可命运却偏偏不公。早些年,大儿子因病去世。小儿子因重度脑膜炎留下后遗症,至今生活不能自理。二儿子去年初在长丰县发生车祸身亡。随后不到一个月,老伴也因伤心过度去世。听着蒋大爷的诉说,公证人员一边同情其不幸遭遇,一边劝慰安抚他说出自己来公证处的目的。
蒋大爷慢慢平复了心情后说道:二儿子去世前在中国工商银行长丰支行有6笔共计9万余元的存款。因为去世时没有留下密码,银行要求蒋大爷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方能为其办理取款手续。在得知案件基本情况并审查蒋大爷提供的各类证件及证明后,霍邱县公证处决定受理该起继承权公证申请。考虑到蒋大爷的家庭经济状况,公证处还为其办理了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免费办理公证。
由于蒋大爷的老伴后于其二儿子去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之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对于蒋大爷申请的该起继承权公证,符合法定的转继承情形。因为情况较为复杂,公证人员决定前往蒋大爷家乡,现场核实、现场办证。在调查核实充分、证明材料齐全、事实认定无误的情况下,公证人员当场为其出具了公证书。在接到公证书的那一刻,蒋大爷笑了。张大梅
稿件来源:2015年1月28日安徽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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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1.2015 1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