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县级公立医院诊察费调整 普通门诊价格降至5元左右

17.07.2015  00:58

今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会同省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出台《关于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诊察费价格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市降低县级公立医院诊察费。进一步理顺省、市、县公立医院诊察费价格,县级公立医院西医诊察费价格普通门诊由每人次35元降低为5元左右。

为了体现不同等级医院、不同技术水平价格,县级公立医院要与市属医院诊察费价格保持合理的比价关系,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实施。

诊察费价格按不高于市属医院诊察费标准核定,县级公立医院西医诊察费价格:普通门诊由每人次35元降低为5元左右,专家门诊由每人次55元降为10元左右。住院诊察费由原来一次性按门诊3倍收取改为按床日收取,每床日15元左右。中医辨证论治在西医诊察费基础上由相应上浮5元调整为上浮2元。

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实行零差率销售减少收入的75%部分,由各市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通过调整其他技术劳务性医疗服务价格予以补偿;25%部分仍由省财政通过一般性转移支付给予补助。

各地在诊察费价格调整后,医保部门要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政策。为方便患者,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要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和保留方便门诊。(周红军 记者 任金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