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一市民买房想用公积金竟遭拒 涉事开发企业前段时间已被投诉

15.03.2018  04:40

近日,太和市民张先生致电记者称,太和县晶宫悦湖小镇开发企业拒绝市民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记者调查发现,张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且前期这一项目开发企业因为此事已被市民投诉。为此,太和县房产局曾派专人调查处理此事。

市民

公积金贷款购房被开发企业拒绝

张先生是太和县一家单位的职工,前段时间,看到太和县晶宫悦湖小镇项目开盘,张先生前去咨询,打算购买一套新房,改善一下住房条件。

反复对比之后,张先生看中了一套复式结构的房屋,总价格达100 多万元。准备缴纳定金时,售楼部工作人员告知,不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张先生告诉记者,他和妻子缴纳住房公积金多年,目前账户上的余额近20 万元。此次是他们第一次购买商品房,也是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想到,遭到了开发企业的拒绝。

“ 如果使用商业贷款的话,我们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无法提取使用,而且要支付较高的利息。”张先生对开发企业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调查

涉事开发企业前段时间已被投诉

针对张先生反映的问题,记者以购房者的身份拨打了太和县晶宫悦湖小镇售楼部的电话。询问了项目地址、配套、价格等情况后,记者重点咨询了一套复式结构的房屋。

售楼部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这一项目不接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市民如购房资金不足的话,可以使用商业贷款。

同时,记者调查发现,2017 年12 月26日太和县晶宫悦湖小镇开发企业因拒绝公积金贷款,在人民网“ 地方领导留言板”被网友投诉。

今年3 月2 日,太和县委办公室回复称:太和县房产局派专人负责调查处理此事。经查,因住房公积金放款周期较长,放款较慢,导致开发企业不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太和县房产局已要求开发企业不得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对新申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企业,要求出具书面承诺,不能拒绝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有开发企业拒绝公积金贷款购房,请向太和县房地产管理局投诉,投诉电话:8624076。

记者随即拨打上述投诉电话,反映了相关情况。太和县房产局工作人员称,将向局领导汇报,进行调查处理。截至记者发稿时,尚未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