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房产新政出台 公积金最高可贷45万元
6月1日,市政府发布了《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主城区房地产业健康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我市房地产行业做了一次全面的布局规划,出台了不少买房的优惠补贴政策,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意见》究竟讲了什么?晨刊记者就市民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进行了梳理。
公积金政策又放宽 最高可贷45万
自去年以来,池州市公积金政策进行多次放宽,一定程度上鼓励了市民买房的热情。而这次《意见》所出台的公积金政策,更是让不少人直呼“瞬间觉得买房无压力”。
记者了解到,此次《意见》进一步放宽住房公积金政策,将公积金缴交面扩展到非公企业、单位。并规定对于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40万元调整为45万元;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调整为35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20%;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再申请改善型住房贷款时,最低首付比例为30%,其中申请改善住房贷款利率比照首套房贷款规定执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长年限也由20年延长为30年,男女职工还款年龄均计算至65周岁。
买房补贴政策多 看看您能享受啥
除了公积金政策放宽外,普通市民今后买房也将有一大波的优惠政策。根据规定,今年6月1日到明年5月31日期间,凡在主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且在2018年5月31日前办理产权登记、缴纳契税的购房人,都可享受相应的补贴政策。
其中,对于购买主城区普通商品房的,购买建筑面积90㎡(含90㎡)以下普通商品住房,由市级财政按总房款1%给予补贴;90—144㎡普通商品住房,由市级财政按总房款2%给予补贴,购买非住宅商品房,由市级财政按总房款1%给予补贴。为鼓励各类人才落户创业,我市规定对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上、技师职业资格以上在我市就业创业的个人在主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凭其真实有效证明材料,按其所购商品住房建筑面积120元/㎡给予补贴。为鼓励外来人员购房居住,规定对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人口在主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所购商品房建筑面积100元/㎡给予补贴。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人口在主城区购房,并在外地缴交公积金的,可按规定在我市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而本市内自愿退出合法宅基地并还耕、还林的农民,进城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其所购住房面积200元/㎡给予补贴;保留原有宅基地的按其所购住房面积100元/㎡给予补贴。
记者了解到,这些优惠政策的实施是按从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的,如果购房者同时满足多种优惠政策的条件,则只能享受最高的一次优惠。
支持农民“市民化” 活跃二手房市场
记者注意到,在《意见》中,为了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只要是进城购房的本市农村居民,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有关条件可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可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领取《就业创业证》。同时可参加就业、创业等培训,并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享受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
为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意见》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原标题:我市房产新政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