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今年开发五万个公益性岗位 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22.03.2017  09:16

昨日,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从安徽省人社厅了解到,安徽发布就业扶持工程实施办法将购买50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同时开发200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

据介绍,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登记失业人员中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内人员、登记失业12个月以上人员、享受最低 生活 保障或边缘家庭的失业人员、失地失林人员、残疾人和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就业困难人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季度向财政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按照用人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给予补助。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每月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50%的标准给予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定;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地通过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另外还将开发20000个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见习岗位,用于吸纳毕业1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锻炼。见习期间,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其中财政按照每人每月600元的标准给予单位见习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引导和鼓励见习单位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在省定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基本生活补助。见习期间,由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