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广告成街头靓丽风景

11.06.2014  14:35

  新闻摘要

  走在大街小巷,市民所见不只有商业广告,还有传递人间真善美的公益广告。今年,我市将在公益广告宣传中体现合肥元素,融入地方文化特色。同时,选定一批户外场所,集中打造“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及街区,通过雕塑、景观灯栏、园艺造型等手段,生动展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公益广告润物无声

  公益广告宣传,于无声处震撼灵魂,传递真、善、美,让城市充满爱与文明的力量。

  如今,公益广告已是合肥一道靓丽风景。无论是西一环路中国好人榜主题墙、淮河路步行街的公益广告长廊,还是创新开展的公益广告微点评,都成了合肥特色,得到中央文明办的充分肯定。

  全市新闻媒体也拿出大幅版面和重要时段刊播公益广告,去年超额完成宣传任务。今年,截至5月底,全市共累计完成报纸类公益广告437个整版,刊播广播电视公益广告1600个小时。

  此外,楼宇电视屏、公交站台、公交车身……公益广告在不同宣传载体一一呈现,正能量持续增加。今年,全市将继续加大对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的投入,持续扩大公益广告在感染人、教育人、熏陶人中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

  内容突出合肥特色

  今年,我市公益广告宣传将重点突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雷锋精神、诚实守信、勤劳节俭、孝敬之风、文明旅游、保护环境、法制观念、合肥城市精神九个主题,彰显特色、融入市民生活,加大合肥精神的宣传,体现合肥元素。

  公益广告宣传还将充分体现“合肥特色”,我市将大力刊播反映合肥地方文化特色的原创公益广告。目前,合肥报业传媒集团已制作出一批原创平面类公益广告,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广播电视台正联合开展“大湖名城公益合肥”视频类公益广告大赛,这两种广告成果,都将无偿运用到公益广告宣传中。

  打造一批主题街区

  公益广告设置有明确要求,大型商业综合体广告位、楼体广告位、公交站台灯箱、公交车身广告和路名牌灯箱广告等户外公益广告比例,必须达到20%。在建工地围挡,设置公益广告不少于广告总面积的1/3,所有地铁建设工地围挡全部设置公益广告。

  我市现有的大型户外电子显示屏,也将常态化展示文明创建公益广告宣传内容。各电子大屏幕全天候轮播公益广告(含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事迹)比例应达到20%,并适时插播天气预报、应急安全、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信息。

  此外,我市还计划选定一批户外场所,努力打造“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及街区。

  新闻链接

  市直相关单位重点任务分解情况

  各县市区:负责所属街道、社区、主次干道的公益广告宣传;与城管部门合理规划建设一批“我们的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街区。

  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全面落实20%的公益广告宣传比例,对不达标的发布单位要责成整改甚至取消广告设置。

  市城乡建委:全市现有在建工地围挡公益广告设置应不少于广告总面积1/3,轨道交通建设工地不能设置商业广告。

  市林业和园林局、各县市区:负责城市公园、绿地的公益广告及“遵德守礼”公益提示牌的设置。

  市房产局:负责落实物业小区及楼宇电视的公益广告传播,确保楼宇按规定比例发布公益广告。

  市商务局:负责大型商场、宾馆、餐饮店、超市、农贸市场内公益广告宣传工作,突出诚信经营、文明餐桌公益宣传。

  市旅游局:负责市内景区、星级旅游宾馆和旅行社的公益广告传播,加大对文明旅游的检查督促力度,展示合肥市民文明形象。

  市教育局:负责落实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场所公益广告宣传,以容易被青少年理解接受的内容方式,深入诠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市交通局:负责公交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及各大汽车站、换乘中心公益广告发布。

  公交集团:公交站台广告牌数量在4块及以下的必须有1块用于公益广告,在4块以上就要有2块以上做公益宣传;要舍得把中心城区的“黄金站牌”位置拿出来做公益广告,不能只做在偏远的城郊。

  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各交通路口文明交通公益宣传,及出租车停靠站牌的公益广告设置问题。

  市国资委:负责国有企业内部公益广告宣传,在各自窗口、营业场所突出核心价值观和诚信经营、优质服务的广告宣传。

  市体育局:负责体育场馆公益广告发布。

  机场和火车站:做好各自范围内的公益广告宣传工作,教育引导旅客爱护环境、文明出行。

  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宣办:负责落实“两台三报”和网络媒体,持续做好公益广告宣传和微点评工作。

  市三大手机运营商:以手机报、短信、彩信等方式传播微公益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