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 10月31日,我省全面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经过依法确权、确责,原5405项省级政府权力事项减少到1712项,保留的行政权力依法依规确定责任事项1.2万余条。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省编办主任罗昌平说:“目前,我省省级政府权力事项在全国属最少之列,责任清单与权力清单同步建立,在全国首创。”
省级政府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自今年4月启动,历时半年。此次公布的清单,覆盖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和可能行使行政职能的直属事业单位、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及部分中央驻皖机构等所有具有省级行政权力的75家单位全部权力事项,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清单将行政权力分为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规划及其他权力等10大类。原5405项省级政府权力事项经清理、审核,减少到1712项,精简68.3%。其中,省级行政审批事项从原来的316项减少到213项,精简32.6%。
“清理、规范政府权力,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和简政放权原则,进一步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社会,省与市县关系。”省编办副主任郭本纯介绍,省级政府权力事项大幅精简后,行政审批更加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提前完成国务院要求2015年5月前完成此项改革的任务。政府直接配置资源权力有效减少,省级专项资金不再直接面对企业。执法重心进一步下移,省与市县共有的行政处罚权,除涉及跨设区市的重大复杂处罚事项外,一律实行属地管理。资质资格认定类权力得到削减,一些涉及企业法人和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权力事项,或予以取消,或实现转移。
按照权责匹配要求,我省在编制政府权力清单的同时,同步推进责任清单制度建设。针对保留的省级行政权力,依法依规编制1.2万余条责任事项、2万余条追责情形,对应责任事项和追责情形列出3万余条法律法规条款依据。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省级先行,市县压茬推进。目前,全省半数以上市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已完成阶段性任务,将于年底前向社会公布。明年,我省省市县三级都将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
( 来源:安徽日报 作者:汪国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