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01.12.2014  14:20

  省公安厅近日出台意见,强力推进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了3年内应当完成的7类具体任务,各地公安机关迅速细化项目、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执法规范化建设吹响了新号角。记者11月26日从省公安厅了解到,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为突破口,着力打造上下联动、整体参与的规范执法“全警工程”,有效提升执法公信力。

  执行公务使用标准化语言,执法记录仪全过程拍摄执法过程,派出所办案区、办公区分离……这些都是我省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活动中的一个个缩影。 “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满意不满意,最终看的是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省公安厅负责人表示。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省公安厅对涉法信访案件、办案场所建设、重大执法问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等重要指标实行“一票否决”和“一票否优”,有效发挥了风向标、助推器的作用。据统计,仅近3年来,全省有7个县级公安机关在执法质量考评中被一票否决,24个县级公安机关被一票否优。

  自201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还开展了执法办案场所规范化改造,全省1979个办案场所规范设置达标率达到了100%,各地普遍实现了办案区视频监控全覆盖。在执法信息化方面,从110接警开始,逐步实现受案、立案、采取强制措施到结案各个流程在网上实时呈现,违反程序自动预警,有效拓展了监督空间。此外,针对群众举报查实的、检察机关绝对不诉、人民法院判决无罪的、信访查实整改的案件,刚性追责严堵过错。

  “要针对常见执法问题,推动出台相关适用办法和指导意见,规范操作流程,最大限度地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执法随意性,确保到2017年基本建成涵盖执法活动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省公安厅法制处负责人表示。据了解,针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公安机关研究提出了29项配套制度建设项目,通过完善执法制度体系,预防和抵御执法中“不能为、不敢为、不愿为”的问题,从源头把好办案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