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机关“4+1”岗位争先评选火热开启
18.12.2015 17:54
本文来源: 公安厅
据悉,2014年伊始,全省公安机关在基层一线单位中开展了“4+1”岗位争创活动。“4”指的是“优质文明服务之星”、“严格公正执法之星”、“岗位标兵”和“执法零过错、群众零投诉、队伍零违纪”先进基层所队;“1”是指十大“忠诚卫士”、十大“爱民模范”和100名“杰出人民警察”、1000名“优秀人民警察”。
本次评选的范围为全省公安机关在“4+1”岗位争先活动中业绩突出的在职在编民警和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官兵,以基层一线民警和现役部队基层官兵为主;在“4+1”岗位争先活动中工作成效显著的基层所队。评选推荐名额根据各地公安机关机构设置、警力配置和近年来工作情况等进行分配。
本次评选分为申报阶段(11月30日前)和评选命名阶段(12月30日前)。在申报阶段中,会在公安机关内部,由县级公安机关通过个人和集体述评、测评投票和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初步候选对象。各市级公安机关对候选对象,采取内部考核和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考核评议。候选对象将逐级在公安机关内外公示,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取消参评资格。确定候选对象后,报省公安厅组委会办公室。
评选命名阶段中,“十大忠诚卫士”、“十大爱民模范”和“十佳所队”的候选对象由各市公安局、边防总队、消防总队和警卫局按照分配名额推荐。其中,“十大忠诚卫士”、“十大爱民模范”候选对象各20名,“十佳所队”候选对象20个。候选对象将在“中安在线”、“中国警察网安徽公安”、“中警安徽”微博、“警探”微信公众号、“安徽公安网站群”和“安徽公安”微博矩阵等设置专栏集中宣传,并开设投票通道,接受广大群众和民警的点击投票。各单位推荐、网络投票和组委会评审三个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确定分值,在此基础上评审出10名“十大忠诚卫士”、10名“十大爱民模范”和10个“十佳所队”候选对象作为建议人选。对入围的“十大忠诚卫士”、“十大爱民模范”和“十佳所队”候选对象在征求厅纪委(监察室)、督察总队、法制处、信访办和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呈报厅党委审定。
省公安厅将对获得评选的个人颁发证书、集体颁发奖匾。对命名的“十百千”江淮卫士和“十佳百优”所队根据实绩,按照奖励程序和审批权限予以记功。
记者了解到,本次活动将最大限度地积聚和弘扬全省公安队伍的正能量,激发蕴藏在广大民警中的内在活力,在岗位争先活动中提升素质能力、改进纪律作风、创造一流业绩,切实让岗位争先活动成为凝聚警心、鼓舞士气、树立形象、促进工作的新手段,成为推动安徽公安精神发扬光大、公安事业发展进步的新机制,为打造“五个公安”、推进全省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更好维护“四个稳定”、推动实现“两个领先”目标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本文来源: 公安厅
18.12.2015 1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