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安厅出台加强派出所工作意见

07.06.2018  09:16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确保县(市)公安局派出所警力占总警力的40%、城区公安分局派出所警力占总警力的60%以上。坚决杜绝公安派出所警力少于5人的情况。”近日,省公安厅出台《安徽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派出所警力配备,切实为基层单位减负,持续激发一线民警战斗活力。

  “出台这项措施的目的是为了扎实推进城乡社区警务战略,进一步提升新形势下公安基层基础工作水平,切实减轻基层派出所负担,确保基层民警能够腾出精力干大事、干实事、干要紧的事,确保基层公安机关更好地预防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服务人民群众,确保维护辖区一方平安。”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人介绍说。

  老百姓遇到困难时首先想到的是找警察,为了让警察“零距离”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就需要进一步增加公安派出所实有警力。根据《意见》规定,为了加强社区警务力量建设,我省优先配齐配强城乡社区民警,社区实行一区一警或多警制,农村实行驻村民警进驻重点村辐射管理周边其他村,包村民警联系普通村协助开展工作的模式。

  为了进一步减少公安派出所非合理工作负担,着力改变派出所“包打天下”的现状,理顺职责任务,积极推动派出所回归主业。《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警情分类处置规范,明晰业务警种和公安派出所处警职责与分工,健全完善非警务类求助分流及移交工作机制。积极推进110报警与政府应急联动平台对接,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类求助,以及应当由其他警种部门处置的警情,由110指挥中心分流移送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警种部门。同时,《意见》规定,严格控制向公安派出所下达打击任务及工作指标,属专业警种、部门职责任务的,不得变相下派分解至公安派出所。实行专业警种为主办理刑事案件机制,派出所仅办理辖区内发生的因果关系明显、案情简单、无需专业侦查手段和非跨县、市侦查的刑事案件,不单独办理电信诈骗、网络犯罪、涉恐犯罪、涉毒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八类”严重暴力刑事犯罪等案件。

  目前基层派出所民警考核指标多、工作压力大。面对这种现状,《意见》规定,根据派出所辖区治安形势和发案特点等科学安排工作目标。严禁各警种部门向派出所下达罚没款数、刑事(行政)拘留数、发案数、破案率等不合理、不科学的考核指标。此外,《意见》还确定围绕辖区情况熟悉率、发案率和群众见警率、满意率及安全感等指标,对公安派出所进行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健全科学合理、导向鲜明的公安派出所民警考核奖励机制,考评结果作为评定公安派出所等级和优秀派出所民警的重要依据。

  “容易受到投诉问责、不法侵害,正当执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是造成派出所民警工作焦虑的重要原因。《意见》要求,完善公安派出所民警维权机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出台民警依法履职免责相关规定,减轻派出所民警在依法履职过程中的心理负担。同时,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从保护民警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出发,协调检察院、法院对各种暴力袭警、恶意投诉、诬告、诽谤、妨碍公务等违法犯罪人员做到依法严厉查处。

  此外,我省还将健全省厅机关结对联系公安派出所工作机制,通过结对联系了解掌握为公安派出所减负增效工作落实情况。一经发现违反本意见要求的,省厅将采用通报批评、督办约谈、限期整改等措施予以问责。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要将《意见》的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予以跟踪问效。(皖公宣 记者 陈成)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皖公宣 陈成      编辑:王腾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