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出台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
06.03.2017 10:28
本文来源: 公安厅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公安民警的职业荣誉感、使命感、归属感,加强安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有效提升公安工作软实力,根据公安部有关规定,结合安徽公安工作实际,安徽省公安厅政治部起草制订了《安徽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荣誉仪式规范(试行)》(下称《规范》),并于近日正式下发实施。
据了解,《规范》共分十章四十四条,设置了升国旗仪式、新录用民警入警宣誓仪式、授予(晋升)警衔仪式、表彰奖励仪式、从警年限纪念仪式、民警荣誉退休离岗仪式、因公牺牲民警送别仪式、烈士缅怀仪式八个仪式,并明确了举行仪式的时机及相关要求。此外,《规范》附则还强调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海关缉私机关、省公安厅警察训练总队参照本规范执行,公安现役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该《规范》是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鼓舞士气、激励斗志,充分调动和激发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重要抓手,在制度设计、组织领导、工作实施等各个环节,体现高起点、高站位、高标准,具有强烈的时代性和鲜明的公安职业特点。
本文来源: 公安厅
06.03.2017 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