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员工近7万元不还 回应:三个月内还款

07.04.2015  19:44

  2012年,合肥的王女士入职了一家文化艺术品公司。此后,在公司的要求下,王女士交了68000元,用于囤积两幅画作。3年过去了,王女士的这笔钱仍旧未能拿回。该公司负责人吕先生回应称,三个月内一定将款项还给王女士。

  2012年2月,王女士通过应聘进入合肥荣和文化艺术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担任业务员。工作了一段时间之后,王女士就接到了公司的通知,员工要帮助公司囤积艺术展销品。

  “当时公司强制要求每名员工都要囤画,否则就直接炒我们鱿鱼。公司领导还说只是暂时帮助公司囤画,很快就会把这笔钱还给我们,并保证3个月左右就能给我们10%的利息。”王女士告诉记者。

  迫于压力,王女士就按照公司要求囤了两幅画作,包括一幅价值48000元的《贾岛诗自白云泉》和一幅价值2万元的《水光霞影映江飞》。

  王女士称,当时该公司的很多员工都囤了画,直到2012年八九月份,部分公司员工担心公司无法偿还钱款而报警。“报警后,公司将一部分钱还给了同事,当时好多人的钱都拿回来了,就只剩下我和少数几名同事的钱还没拿到。

  王女士称,该公司随后就搬迁至苏州。她向记者哭诉道:“3年的时间里,我一直在联系公司的吕经理,他每次都说会尽快给,就这样一直拖着。还有很多囤了一两万元画作的同事已经不抱希望了,就把那些画自己留着。

  王女士下岗多年,儿子在长沙读大学,经济条件非常一般,这68000元大多从亲戚那里借的。王女士还展示了她与吕经理的短信记录。

  为此,记者联系到了该公司负责人吕经理,在说明情况之后,吕经理向记者保证说:“我也很想赶快帮她把画销掉,把这笔钱还给她,可是现在公司经营出现了问题。不过,她的这笔钱,再有三四个月的时间公司一定还给她。